宋元明清
王阳明《春秋》学管窥
发表时间:2018-01-04 21:18:00    作者:郭晓东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摘要】尽管王阳明很少论及《春秋》,但根据少量的文献,我们还是可以大致勾勒出他对《春秋》的基本看法。首先,作为心学的代表人物,王阳明的《春秋》学也打上了浓厚的心学色彩,从而视《春秋》为“正人心”之书;其次,在对《春秋》性质之认识上,阳明一方面视《春秋》为“史”,但又不否认其之为“经”,进而主张“五经亦史”,从而表现出一种亦经亦史的《春秋》观;再次,王阳明在其《论元年春王正月》一文中,在义理与考据两方面专门针对胡安国的“夏时冠周月”说提出批评,这是王阳明留存唯一完整的一篇《春秋》学论文,弥足珍贵。虽然从整个《春秋》学史上看,阳明所代表的《春秋》观,作为宋明《春秋》学之绪余,并没有太高的地位。但不论是阳明整体学术而论,还是就《春秋》学史而论,述阳明之《春秋》学,多少有拾遗补阙的意义。

【关键词】王阳明;《春秋》;夏时冠周月

 

王阳明并不以《春秋》学名家,也没有专门的《春秋》学著作行世,故世人对其《春秋》学多不甚措意。阳明被贬龙场时,曾作《五经臆说》四十六卷,其中《春秋臆说》有十卷。据钱德洪说,其后阳明“自觉学益精,工夫益简易,故不复出以示人”,是以《臆说》未曾行世。直至阳明殁,钱德洪于废稿中得《臆说》残卷十三条,其中有关《春秋》者有三条。此外,《外集》中收有阳明《论元年春王正月》一文,《传习录》有徐爱与阳明论五经,颇多涉及《春秋》。相关材料虽然不多,不过,正如钱德洪所说,“以此例全经,可知也”。本文即立足于这一相当有限材料的基础上,以管窥豹,试图大致勾勒阳明对《春秋》的一些基本看法,从而对全面认识阳明之学术与思想略有所补。

一、心学的《春秋》观

作为“心学”的代表人物,王阳明的经学观同样具有深厚的心学色彩。在他看来,所谓“六经”,不外是“吾心之常道”而已。“六经”在阳明看来,不过是“吾心之记籍”而已,“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也就是说,“六经”之实乃是具于吾心之道,作为“吾心之记籍”而言,正如《五经臆说序》中所说的,虽然“圣人之学具焉”,但同时对于已闻者而言,其于道也,亦不过是筌蹄与糟粕而已。因此,相应地,学者之看经书,亦不过是“致良知”而已:“凡看经书要在致吾之良知,取其有益于学而已,则千经万典,颠倒纵横,皆为我之所用。一涉拘执比拟,则反为所缚,虽或特见妙诣,开发之益一时不无,而意必之见流注潜伏,盖有反为良知之障蔽而不自觉者矣。”

正如《易》被阳明视为“志吾心之阴阳消息”,《书》被视作“志吾心之纲纪政事”,《诗》被视作“志吾心之歌咏性情”,《礼》被视为“志吾心之条理节文”,《乐》被视作“志吾心之欣喜和平”,《春秋》则被其视作“志吾心之诚伪邪正”,而所以要尊《春秋》,也不过是“求之吾心之诚伪邪正而时辩焉”。《五经臆说十三条》第一条论《春秋》之“元年春王正月”曰:

元年春王正月,人君即位之一年,必书元年。元者,始也,无始则无以为终。故书元年者,正始也。大哉乾元,天之始也。至哉坤元,地之始也。成位乎其中,则有人元焉。故天下之元在于王;一国之元在于君;君之元在于心。元也者,在天为生物之仁,而在人则为心。心生而有者也,曷为为君而始乎?曰:“心生而有者也。未为君,而其用止于一身;既为君,而其用关于一国。故元年者,人君为国之始也。当是时也,群臣百姓,悉意明目以观维新之始。则人君者,尤当洗心涤虑以为维新之始。故元年者,人君正心之始也。”曰:“前此可无正乎?”曰:“正也,有未尽焉,此又其一始也。改元年者,人君改过迁善,修身立德之始也,端本澄源,三纲五常之始也;立政治民,休戚安危之始也。呜呼!其可以不慎乎?”

《春秋》以“元年春王正月”开篇。阳明释“元”为始,以为《春秋》书“元年”为“正始”之意,盖取诸《公羊》家言。但阳明进而又从《易》之“乾元”、“坤元”而引申出“人元”,称“天下之元在于王;一国之元在于君;君之元在于心”,则“元”又有“心”之意。对阳明来说,“心”本人所共有,但常人之“心”仅关系到个体之人生,而君王之“心”则关乎一国;因此,人君为国之开始,所重者实系于君王本身之一“心”。是以阳明遂将“元”的两层含义糅合在一起,将《春秋》“元年正始”之古义赋予了新的内涵,“正始”也就成了人君“正心之始”,即“洗心涤虑以为维新之始”。

阳明于《五经臆说十三条》第三条论《春秋》之“郑伯克段于鄢”又曰:

郑伯克段于鄢,书“郑伯”,原杀段者惟郑伯也。段以弟篡兄,以臣伐君,王法之所必诛,国人之所共讨也。而专罪郑伯!盖授之大邑,而不为之所,纵使失道,以至于败者,伯之心也。段之恶既已暴著于天下,《春秋》无所庸诛矣。书“克”,原伯之心素视段为寇敌,至是而始克之也。段居于京,而书于鄢,见郑伯之既伐诸京,而复伐诸鄢,必杀之而后已也。郑伯之于叔段,始焉授之大邑,而听其收鄙,若爱弟之过而过于厚也。既其畔也,王法所不赦,郑伯虽欲已焉,若不容已矣。天下之人皆以为段之恶在所必诛,而郑伯讨之宜也。是其迹之近似,亦何以异于周公之诛管、蔡。故《春秋》特诛其意而书曰:“郑伯克段于鄢!”辩似是之非,以正人心,而险谲无所容其奸矣。

“郑伯克段于鄢”的事实本末详见于《左传》隐公元年。在王阳明看来,郑庄公之弟共叔段虽然犯下“国人所共讨”的大罪,但共叔段之恶为人所共见,就书法而言,实“《春秋》无所庸诛”。而《春秋》所以大书特书“郑伯”,书“克”,盖基于郑庄公实有杀弟之心。在阳明看来,郑庄公一方面视共叔段为寇敌,另一方面又极力纵容以养成大恶,则庄公用心之险可知。虽然郑庄公之讨共叔段,其迹近似于周公诛管、蔡,而原其心,则实似是而非,盖郑庄公处心积虑欲杀段,而周公之诛管、蔡乃不得已。故阳明于此赞《春秋》之书法曰:“辩似是之非,以正人心,而险谲无所容其奸矣”,这也正是阳明所说的“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

总之,对阳明而言,心学思想是其统领一切学术的根基所在,《春秋》学亦不例外。无论是其对《春秋》的整体认识,还是对某些具体经文的解释,无不深深地打上了其独特的心学烙印。

二、亦经亦史的《春秋》观

《春秋》到底是述圣人微言大义的“经”,还是承“鲁史旧文”的“史”,一直是《春秋》学史上聚讼不已的问题之一。早在西汉末年,刘歆欲表彰《左传》而遭到今文十四博士的一致抵制,其理由就是“左氏不传《春秋》”。所谓“左氏不传《春秋》”,盖认为唯有《公羊》《谷梁》能够传经之微言大义,而左氏述史而已。其后杜预作《春秋经传集解》,则主张“经承旧史、史承赴告”,从而实质上取消了《春秋》之为经的意义,乃至后人批评其《集解》具有“强经以就传”的特征。宋以后,朱子亦主张以“史”看《春秋》,其称弟子问如何读《春秋》,则曰“只如史样看”,故朱子于《春秋》三传相对重《左传》,称“《春秋》之书,且据左氏”。但朱子复依违于经史之间,又说“《左氏》是史学,《公》《谷》是经学。史学者,记得事却详,于道理上便差;经学者,于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阳明承朱子之后,其论《春秋》,亦是从“经”与“史”两个维度来加以探讨的,并体现出他自己的特色。

首先,阳明视《春秋》为鲁国纪事之史,其在比较《论语》与《春秋》时说:

夫《论语》者,夫子议道之书;而《春秋》者,鲁国纪事之史。议道自夫子,则不可以不尽;纪事在鲁国,则不可以不实。

在《传习录》上又说:

至于《春秋》,虽称孔子作之,其实皆鲁史旧文。所谓笔者,笔其旧。所谓削者,削其繁。是有减无增。孔子述六经,惧繁文之乱天下。惟简之而不得。使天下务去其文,以求其实。非以文教之也。

按阳明之说,《春秋》虽然是孔子所作,但孔子只是记叙鲁国之旧史,而不同于《论语》这种纯粹属于论道性质的著作。从论道的角度来讲,则义理上要讲得精微透彻,所以说“不可以不尽”;而纪事则求其实而已,而无关于义理。因此,对于传统孔子笔削《春秋》之说,阳明也给出了他自己独特的解释。所谓“笔”,阳明不取传统“特笔”之旧说,而认为据旧史而书,即“笔其旧”;所谓“削”,只是孔子出于“惧繁文之乱天下”的目的,删其繁文而“求其实”而已。因此,笔削之说遂无关孔子的“微言大义”。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春秋》在儒家经典谱系里毕竟是“经”,不能纯然视同于“史”。这一点阳明也无法否认。因此,阳明在一些论述中,事实上又将《春秋》视同于“经”。《传习录》卷上记徐爱与阳明的一段对话曰:

爱曰:“著述亦有不可缺者。如《春秋》一经,若无《左传》,恐亦难晓。”先生曰:“《春秋》必待传而后明,是歇后谜语矣。圣人何苦为此艰深隐晦之词?《左传》多是鲁史旧文。若《春秋》须此而后明,孔子何必削之?”爱曰:“伊川亦云:‘传是案,经是断。’如书弒某君,伐某国。若不明其事,恐亦难断。”先生曰:“伊川此言,恐亦是相沿世儒之说,未得圣人作经之意。如书弒君,即弒君便是罪。何必更问其弒君之详。征伐当自天子出。书伐国,即伐国便是罪。何必更问其伐国之详?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

《春秋》事略,《左传》事详,若离开《左传》,我们往往不能知晓事情之本末由来,所以徐爱向阳明提出质疑。但在阳明看来,首先,如果《春秋》离开《左传》而无法知晓,则圣人所作之《春秋》事实上成了歇后谜语;其次,《左传》本是鲁史旧文,若言《春秋》离不开《左传》,则圣人实无需删削。徐爱又引小程子“传是案,经是断”之说,阳明亦是不能认同,认为此说“未得圣人作经之意”。在此阳明特别标明“圣人作经之意”,事实上告诉我们,圣人所作是“经”非“史”,圣人所作有其独特之“意”在,尽管此“意”在阳明看来并不同于汉儒所说的“微言大义”,而是“正人心”,是“存天理、灭人欲”。例如,阳明在解释《春秋》开篇之“元年春王正月”云:

“元年”者,鲁隐公之元年。“春”者,天之春。“王”,周王也。王次春,示王者之上承天道也。“正月”者,周王之正月。周人以建子为天统,则夏正之十一月也。夫子以天下之诸侯不复知有周也,于是乎作《春秋》以尊王室,故书“王正月”,以大一统也。书“王正月”以大一统,不以王年,而以鲁年者,《春秋》鲁史,而书“王正月”,斯所以为大一统也。隐公未尝即位也,何以有元年乎?曰:“隐公即位矣。不即位,何以有元年?夫子削之不书,欲使后人之求其实也。”曰:“隐公即位矣,而不书,何也?”曰:“隐公以桓之幼而摄焉,其以摄告,故不即位也。然而天下知隐公让国之善,而争夺觊觎者知所愧矣。”曰:“以摄告,则宜以摄书,而不书何也?”曰:“隐公,兄也,桓公,弟也,庶均以长,隐公君也,奚摄焉?然而天下知嫡庶长幼之分,而乱常失序者知所定也。”曰:“隐公君也,非摄也,则宜即位矣,而不即位焉,何也?”曰:“诸侯之立国也,承之先君,而命之天子,隐无所承命也。然而天下知父子君臣之伦,而无父无君者知所惧矣。一不书即位,而隐公让国之善见焉,嫡庶长幼之分明焉,父子君臣之伦正焉,善恶兼著,而是非不相掩。呜呼!此所以为化工之妙也欤!”

如果单纯以“史”视《春秋》,最经典的解法莫如《左传》。《左传》于“元年春王正月”发传极简略:“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盖《左传》于此仅交待了两个史实,一则释正月为时王之正月,二则释《春秋》不书“公即位”是因为隐公摄位,杜预解为“史不书于策”,此即贯彻了杜氏所谓“经承旧史、史承赴告”之说。而阳明之解,显然不是从史家的角度来看“元年春王正月”,故其解“王次春”的根据是“示王者上承天道”,解“王正月”是因为天下诸侯不知有周,故孔子作《春秋》以尊王室,其目的则在于“大一统”。值得注意的是,解“王次春”为“示王者上承天道”,解“王正月”为“大一统”,皆明显具有《公羊传》的色彩。阳明又解不书“公即位”,认为孔子有更深的用心,一则使天下人都知道鲁隐公让国之善,而争夺觊觎者知有所愧;二则使天下人知晓嫡庶长幼之分,而乱常失序者知其所定;三则使天下知道父子君臣之伦,而无父无君者知有所惧。此三者才是前文所说“圣人作经之意”。由这段阳明残存的解经范本我们很清楚地看到,阳明之论《春秋》,实以“经”视之,而非仅仅视作鲁史旧文而已。

然而,从上文分析看,我们似乎看到的是阳明两种自相矛盾的立场,一则视之为鲁国记事之史,此乃史学;二则强调“圣人作经之意”,是为经学。不过,从阳明本人的立场来看,他认为此两者并不矛盾。《传习录》上记其答徐爱曰:

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事体终或稍异。”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犧氏之史。《书》是尧舜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戒。善可为训者,特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阳明于此明确地区分了所谓的经学与史学,认为以事言为史学,以道言为经学。但是,两者又不是截然对立的,因为对于阳明而言,“事即道,道即事”,所以如此者,盖“其事同,其道同”,从而经亦史,史亦经,故其视《春秋》为史,同时亦可视《春秋》为经。然而,阳明这种“五经亦只是史”的观点,已为“史”赋予了“明善恶,示训戒”的意义,而非单纯就“事”论事。值得注意的是,其谓“善可为训者,特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的说法,已与其论“笔削”为“笔其旧”、“削其繁”之说有根本的不同。就“笔其旧”、“削其繁”而言,《春秋》纯然为“鲁史旧文”的删节版而已;就“存其迹以示法”、“削其事以杜奸”而言,则显然又有“圣人作经之意”在。不过,对阳明而言,“六经”之于吾心之道,亦不过是筌蹄与糟粕,则《春秋》是经还是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特别重要,关键是要能“正人心”,能“存天理、灭人欲”。

三、对胡安国“夏时冠周月”说的批评

明代科举,《春秋》主三传之外,又有胡安国与张洽二氏之《春秋传》,永乐以后又不用张洽传,故明人之治《春秋》,受胡安国《春秋传》之影响极深。其间亦颇有论胡传之失者,大多为宗朱一派,如张以宁、石光霁等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现有阳明论《春秋》的文献中,有《论元年春王正月》一篇,专门批评了胡氏之《春秋》学,特别是对胡安国“夏时冠周月”之说提出了相当激烈的批评。

他在《论元年春王正月》一开篇即说:

圣人之言明白简实,而学者每求之于艰深隐奥,是以为论愈详而其意益晦。《春秋》书“元年春王正月”,葢仲尼作经始笔也。以予观之,亦何有于可疑?而世儒之为说者,或以为周虽建子而不改月,或以为周改月而不改时;其最为有据而为世所宗者,则以夫子尝欲行夏之时,此以夏时冠周月,盖见诸行事之实也。纷纷之论,至不可胜举,遂使圣人明易简实之训,反为千古不决之疑。

两汉《春秋》家认为,夏、商、周三代历法不同,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月,即以北斗之斗柄指向黄道十二等分之寅位时为每年之岁首。按照旧说,王者革命,必改正朔,殷商建国后改建丑为正月,即以夏历之十二月为岁首;西周革命后以建子为正月,即以夏历的十一月为岁首。但问题是,殷周革命后,在改了岁首之后,建国之第一年第一月,是称“元年正月”,还是“元年十二月”、“元年十一月”?前者即是阳明所说的“改月”,后者是“不改月”。与之相关的是“时”即季节的问题,假如改月的话,是称“元年春正月”,还是“元年冬正月”?前者即是阳明所说的“改时”,后者为“不改时”。在阳明看来,世说聚讼纷纷,而最具代表性且“为世所宗”的,是胡安国的“夏时冠周月”之说。在胡安国看来,《伊训》书“元祀十有二月”,可以证明商代建国之不改月;《史记》书秦以建亥为岁首,书“元年冬十月”,可以证明秦建国之不改时。以此相例,周人本身应该是既不改时亦不改月。也就是说,周之岁首为夏历的冬季,本当书“元年冬十有一月”,但《春秋》改书“元年春王正月”,这即是以夏历之春冠之于周月上,即胡氏所说:“建子非春亦明矣,乃以夏时冠周月。” 也就是说,《春秋》书“元年春王正月”,并不是周代之实际,而是孔子的“特笔”之所在。

对于胡氏此说,阳明反驳曰:

夫商而改月,则《伊训》必不书曰“元祀十有二月”;秦而改时,则《史记》必不书曰“元年冬十月”;周不改月与时也,则《春秋》亦必不书曰“春王正月”。《春秋》而书曰“春王正月”,则其改月与时,已何疑焉!况《礼记》称“正月七月日至”,而前汉《律历》至武王伐纣之岁,周正月辛夘朔,合辰在斗前一度;戊午,师度孟津;明日己未冬至;考之《太誓》“十有三年春”、《武成 》“一月壬辰”之说,皆足以相为发明,证周之改月与时。

在阳明看来,既然《伊训》书“元祀十有二月”表明商不改月,《史记》书 “元年冬十月”则表明秦不改时,以此类推,《春秋》书“春王正月”而不书“元年冬十有一月”,恰恰说明周之改月、改时,而非胡氏所说不改月不改时。阳明又广引《礼记》《汉书》《尚书》诸相关文献,认为这些文献互相发明,恰好说明了周代之改月与改时。

然而在阳明看来,“夏时冠周月”之说,实乃改周之正朔。其实这一问题本系胡氏提出:

或曰:非天子不议礼,仲尼有圣德而无其位,而改正朔,可乎?曰:有是言也。不曰“《春秋》天子之事乎”?以夏时冠月,垂法后世,以周正纪事,示无其位,不敢自专也,其旨微矣。

阳明则反驳曰:

夫子尝曰:“吾从周”,又曰 :“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灾及其身者也 。”仲尼有圣德无其位,而改周之正朔,是议礼制度自己出矣,其得为“从周”乎?圣人一言,世为天下法,而身自违之,其何以训天下?夫子患天下之夷狄横,诸侯强背,不复知有天王也,于是乎作《春秋》以诛僭乱,尊周室,正一王之大法而已,乃首改周之正朔,其何以服乱臣贼子之心?《春秋》之法,变旧章者必诛,若宣公之税亩;紊王制者必诛,若郑庄之归祊,无王命者必诛,若莒人之入向;是三者之有罪,固犹未至于变易天王正朔之甚也。

对于胡氏而言,《春秋》以周正纪事,即已表明夫子之不敢自专;而以夏时冠月,则有垂法万世之微旨。对此在阳明看来,胡氏之说并未改变《春秋》改周正朔的事实,其说有四个方面不能成立:其一,既然非天子不议礼,仲尼有圣德而无其位,而贸然改周之正朔,实际上就是议礼制度由己出,从而与夫子“从周”之旨相违背。其二,阳明指出,圣人之言,本为天下大法,如果出尔反尔,则不足以教训天下。其三,孔子之作《春秋》,本意是要尊周室以正一王大法,而改周之正朔,则不足以征服乱臣贼子之心。其四,阳明认为,《春秋》之法,变旧章者必诛,紊王制者必诛,无王命者必诛。但三者之罪,还不如擅自改易天子之正朔为过分,则改周之正朔,其罪莫大焉。至于胡氏引“行夏之时”之说,阳明认为纯然是胡氏曲为之说。胡氏又引“《春秋》为天子之事” 以论证“夏时冠周月”的合法性。在阳明看来,孟子之所以有诸如此类的说法,是因为“其时天王之法不行于天下,而夫子作是以明之耳”。同时,《春秋》之赏善罚恶,不过是据事直书,“然夫子犹自嫌于侵史之职,明天子之权,而谓天下后世且将以是而罪我”,“固未尝取无罪之人而论断之曰‘吾以明法于天下’,取时王之制而更易之曰‘吾以垂训于后人’”。也就是说,在阳明看来,孟子言“《春秋》为天子之事”,又言“罪我者其惟《春秋》”,并不意味着孔子作《春秋》有垂法创制的意图。

总之,自《春秋胡氏传》出,胡安国“夏时冠周月”的说法就不断受到后世的批评,阳明《论元年春王正月》一文,可以认为是心学家对胡安国《春秋传》批评之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四、小   结

从心学的立场来讲,圣人与凡愚心同理同,故欲求《春秋》之旨者,推其本心即可,作为六经之一种,《春秋》亦不过圣人“正人心”之筌蹄而已。就此而言,阳明心学之《春秋》观,在《春秋》学史上,可谓独树一帜。而阳明亦经亦史的《春秋》观,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其心学思想的自然延伸。其论五经皆史,后来深刻地影响了章学诚的“六经皆史”说,虽然两者的侧重并不相同。不同于章学诚,阳明之论五经皆史,是从事同道同的角度立论,仍不脱心性论的范围。此外,最值得重视的是阳明《论元年春王正月》一文对胡安国“夏时冠周月”的批评。一方面阳明从义理上对胡氏之说展开批评,虽然卑之无甚高论,但显然体现了他的心学立场;从另一方面我们也可看到,阳明并非只是纯然以心度心,其论周之改月与改时,也有其能自圆其说的文献依据。尽管从整个《春秋》学史上看,阳明所代表的《春秋》观,作为宋元《春秋》学之绪余,实没有太高的地位。但不论是就阳明整体学术而论,还是就《春秋》学史而论,述阳明之《春秋》学,多少有拾遗补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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