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明清
王艮 “明哲保身”说的历史叙事
发表时间:2022-08-25 16:38:17    作者:胡发贵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22.08)
 
摘要:“明哲保身”是明代思想家王艮竭力提倡的概念。从历史的视域来考察“明哲保身”说,可以发现这一主张背后所隐伏的丰富的历史信息和社会状貌,它们共同酝酿、结蒂出了“明哲保身”论。换言之,这一主张宛如一个棱镜,在历史的叙事下,分别呈现出了明代仕宦的风险、家族利益冲突下的遗孤之虞、灶民的悲惨境遇。它们或微观、或宏观,但都指向了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的细节;在此历史的镜像中,不仅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明哲保身”这一观念本身,也有利于更深入、更真切地把握王艮思想的平民性和人文性。
关键词: 王艮; 阳明学; 明哲保身; 历史叙事
王艮(1483—1541)是明代著名平民思想家,父亲是江苏东台安丰场的盐工。因贫穷他早年就辍学经商谋生,虽自学刻苦,却没有科举功名,终生为布衣,但他创立了泰州学派,成为阳明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在历史上曾产生过很大的影响。[1]弟子说他“不立文字”,以讲学、对话或歌谣宣传自己的理论主张,其思想表达的形式不仅日常生活化,通俗易懂,其思想内容更是有着强烈的世俗性和人文气息。如他反复申说的“明哲保身”论,就是这类观念的一个著名代表。其论肯定每一个“活泼泼的生命”都具有无上的价值,因此活着最重要,自我保全最根本,人人都应“敬身、安身、保身”,对自己当妥加呵护与保全。对此“明哲保身”论的理论内涵与思想意义,学界已多有研究,不过,对于王艮宣扬这一主张的原因却少见深加留意者。其实,任何思想观念都是社会存在的映现,也是时代需求的表达,王艮之所以竭力宣扬“明哲保身”论,自有其历史的理由。本文拟对此试加探触,以期发覆显微,解析王艮“明哲保身”说的初衷以及其所附着的时代与社会的实情。
 

一、“保重”与保身

     
      众所周知,“明哲保身”概念,其来有自。早在《诗经·大雅·烝民》中已有“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之咏,夸赞贤相仲山甫的明达和智慧。王艮承此古意,续论“保身”,却有其特别的初衷。“保身”说,散见于《王心斋全集》中的语录、书信和诗歌,而集中表现在他写给同门的临别赠言,其间有代表性的一篇文字就是《明哲保身论》,副题“赠别瑶湖北上”。瑶湖即是王瑶湖(1493—1552),名臣,号瑶湖,江西南昌人。他曾从学王阳明,后任泰州太守时,曾在安定书院请王艮讲学,并有《安定集讲说》。两人交往密切,疑义相析,情谊很深。嘉靖五年(1526),他升任邢部员外郎,北上赴任离别之际,王艮作此文送行。
立本,安身也。安身以安家而家齐,安身以安国而国治,安身以安天下而天下平也……不知安身,便去干天下国家事,是之为失本。就此失脚,将烹身割股,饿死结缨……不知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天下国家哉?
古今之嘱临别者,必曰“保重”。保重,谓保身也。有保重之言,而不告以保身之道,是与人未忠者也。吾与瑶湖子相别,而告之以此者,非瑶湖子不知此而告之,欲瑶湖子告之于天下后世之相别者也。[2]
      据“年谱”记载,此文是有感于官场上同道们遭遇的不幸,“或以谏死,或谴逐远方”的反思。王艮以为,如果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不能保,又何以修齐治平,更遑论天地万物的主宰了。故“因瑶湖北上,作此赠之”[3]。从上述王艮的“赠别”看,他确实心忧宦途的“失脚”即危难,其所举述的“烹身割股,饿死结缨”正是这类事例的历史显证。文中“烹身”,事见《史记·晋世家》,指太子申生守孝道而反遭屠害;“割股”事见《东周列国志》,指介子推割股啖君;“饿死”事见《史记·伯夷列传》,指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下;“结缨”故事出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讲的是子路在一次战斗中为保持儒者形象,整衣冠结缨而被杀死。在王艮看来,这些都是未能“安身”、甚而毁身的悲剧,所以他反复引证孔子的“敬身”论,孟子的“守身”说,以突出“安身是本”。可见,王艮之强调“保重”,诚如其弟子所论是有鉴于“宦途”或“谏死”或“谴逐”的凶险。不幸的是这类凶险在王艮身边不断发生。
      其切近的例子是同门邹守益因“议大礼”而遭遇迫害。所谓“大礼”,即是明代皇权继承过程中所发生的“继嗣、继统"之争,其本质是皇权与人伦的冲突。事情原委是明武宗病亡后,因无子,依“兄终弟及”的祖训,于是选堂弟朱厚熜(明世宗)继位。明世宗继位后,如何对待明武宗、自己的生父生母,在称号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和对立。明世宗基于血缘人伦,意在首尊生父生母,但大多数大臣反对,谏言要求先尊皇权后叙血统,在尊奉正统的理念下,请求以明孝宗为皇考,而称其生父兴献王为“皇叔考兴献大王”,而自称“侄皇帝”。对此,明世宗断然拒绝。于是争议不断,终于在嘉靖三年(1524)七月,发生了 200 余位大臣在左顺门声势浩大的跪哭之谏。这使得明世宗极为恼怒,很多参与的官员都受到了严惩,四品以上的官员除停发俸禄外,还有 86 人停职待罪;五品以下官员 134 人下狱拷讯、当廷杖责,杖死 16 人。[4]经历此次风波的大臣,事后仍不无余悸地回忆:“自大礼议起,凡偶失圣意者遣谪之,鞭笞之,流窜之,必一网尽焉而后已。”[5]此种大臣大规模受辱情形,自称为“东西南北之人”的王艮,不会不知情。
      在“议大礼”事件中,时任编修的王阳明弟子邹守益,曾两次上疏,直指世宗之举违礼,还径直要求“罢兴献帝称考立庙”。他直言忤旨,惹得皇帝大怒,“下诏狱拷掠,谪广德州判官。废淫祠,建复初书院,与学者讲授其间”[6]。文中的“学者”就包括王艮,他曾邀请王氏来讲学,王艮作《复初说》以致意。同为阳明弟子,有同门之谊,又有这种亲切的交往,王艮当然知悉邹因谏而蒙祸的事,对此事不能不有所感叹与忧悸。
      身边同门的遭遇如此,他所敬仰的老师王阳明,更是一生多危难。史载王守仁曾因上书为戴铣鸣冤,惹怒刘瑾,蒙受廷杖,后又被贬到遥远的贵州龙场做驿丞;更为凶险的是,途中还遭到刘瑾派出的刺客追杀,在钱塘江差点遇害,王阳明佯装溺水,躲过一劫。他创立“心学”后,也是不断受到讽刺、指责,面临着“非笑之”,“诟訾之”[7]的打压,甚至还有主张其心学是应查禁的“伪学”!可以说,王阳明所遭遇的学术环境是非常恶劣的,他的感受是“天下谤议益众”[8]。王阳明的学术处境如此,其仕途也困顿、凶险。他虽有剿灭赣南、两广等地匪祸的功劳以及迅速平定宁王宸濠叛乱的首勋,但牵于猜忌与物议,朝廷只颁了个“新建伯”的空封号,不赏其功,不酬其劳,“然不予铁券,岁禄亦不给”,史称王阳明“一屈于江西,再屈于两广”,他自己也“愤甚”![9]但更可怕的是,在宁王事息之后,竟然有诬告他先是暗通宁王,后来看到宁王大势已去、必败无疑了,才反戈讨伐的。这种谗言,涉及谋反,它可能导致灭顶之灾。阳明后来回忆,当时的情形非常危急,同僚们都感到且危且惧:“往年驾在留都,左右交谗某于武庙,当时祸且不测。僚属咸危惧,劝其图自解。”[10]老师的挫折与险境,作为弟子的王艮,是知情的。据“语录”,一次王艮的弟子吟诵王阳明诗句“道在险夷随地乐”,王艮闻听后感慨地说:这是先师当年身处险境时的心声啊;作为学者如果不用智慧,没有理性的预判,那只会是危险降临了还不知,这样必然是要“失其身”[11]的。这段记载也表明,对于先师阳明处险不惊,临危不乱,自如避险以安身的大勇大智,王艮是由衷的敬佩。
      上述这些或知或闻的师友故事,均揭示仕宦隐伏的风险和危机。它意味着“身”极有可能面临政治权力的戕害,重的或因“谏死”,轻的或贬逐远方。所以好友王瑶湖北上赴任,王艮反复寄意“保重”,这也正如他自己所自解,其实也就是请求好友善自珍重,“保身”为要!这类叮嘱,无疑是师友们的不幸、不测遭遇,直接刺激了王艮疾呼“明哲保身”;换言之,王艮之所以主张“明哲保身”,也是对现实“宦途”风险的一种感受和解读。
      其实,古代仕宦的危险久已存在,古语说“伴君如伴虎”,危险是普遍而持续的,但是明代却更为凶险和残酷。据文献记载,明太祖朱元璋用“剥皮”酷刑惩罚贪腐官员[12]。在《万历野获编》中,则较为详细地述及“剥皮囊草”之刑:“太祖开国时,亦有赃官剥皮囊草之令。遭此刑者,即于所治之地,留贮其皮,以示继至之官,闻今郡县库中尚有之,而内官娶妇者亦用此刑。”[13]这显然是一种野蛮、恐怖的酷刑,虽然它是法外之刑,非常法,大概也只存在明初朱元璋统治时期,但其血腥与残暴,无疑给明代仕途投下严重的令人悸怖的阴影。方孝孺(1357—1402)之惨死和株连众多无辜,则进一步佐证了明代宦途的险恶。燕王朱棣攻入南京,欲布告天下继位为明成祖。史称燕王让左右取笔付方孝孺,要他起草登基的诏书,遭到断然拒绝。“成祖(燕王)怒,命磔诸市。孝孺慨然就死,时年四十有六……宗族亲友前后坐诛者数百人。”[14]此事王艮虽未亲见亲历,但经过如此酷烈,东台又离南京不远,时间也相隔不久,况且他曾多次南京停留、讲学,方氏蒙难事,他当然会悉知,而对方氏之横死,对其众多亲友之受牵连,强烈的印象则必然是宦途不安全,而且株连的蛮横,更突出了明代宦途的危机。宦途是危险的,而面对这一危险,王艮并不主张一死报君王的愚忠,而是倡导明哲的保身,他认为自我的安危是首位的,身在,才能从事修齐治平。如他对殷商三仁的态度,就非常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所谓“三仁”,是指商朝三位著名的政治人物微子、箕子、比干。史称他们都是商纣王的血亲,其中微子是商纣王的兄弟,箕子和比干是商纣王的叔父。面对纣王的荒淫和暴虐,微子多次上书苦劝无果,后来就离开了;而比干以为做臣下的应该拼死谏言,结果激怒纣王,遭剖心而死;箕子见此状,惊惧之下假装得狂疾,“乃详狂为奴,纣又囚之”[15],终幸免于难。孔子视他们都是仁者,“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论语·微子》)。值得注意的是,王艮从孔子叙述三人的先后次第中,却读出了“保身”的微言大义:“微子之去,知几保身,上也;箕子之为奴,庶几免死,故次之;比干执死谏以自决,故又次之。孔子以其心皆无私,故同谓之仁,而优劣则于记者次序见之矣。”[16]孔子对三人的叙述次序,是否即是代表最为欣赏全身而退的微子,似可商量;但这里王艮却有意读出了其间的“优劣”,显然他是借孔子之论来表达他特别推崇“知几保身”的微子,即如果碰到暴君(如商纣王),不应学习比干,而应学习微子、箕子,文中所谓上也、次之、又次之等语,已清晰地表明了王艮的取舍判断。
      从王艮的语录及其书信来看,他一再强调“保身”是天下无道之际仕途进退的最优选择。因为如果连“保身”都做不好,就忙着从事修齐治平的家国大事,王艮认为那实质上是一种鲁莽的“失本”,必然会遭遇挫折,甚至还有可能蒙受“烹身、割股、饿死、结缨”等灾难。所以王艮断言,只有先保身,然后才可言保天下国家,“不知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天下国家哉?”[17]保身是一切的基础和前提。可以说,中国古代社会不断出现的宦途危机,一再说明臣子之“身”始终面临着种种难测的危机和风险;而怎样来回避、怎样来自我保全,无疑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严峻话题。显然王艮的“明哲保身”论,正是针对这一话题的忧患之声,也是对专制时代宦途凶险的历史反映与主动规避之的历史自觉。
 

二、“保孤”与保身

     
      不过,细绎《王心斋全集》还可以看出,触发、强化王艮宣扬“保身”说的,还有其他特别的缘由,这里要特别提出的是,阳明身后“保孤”的急迫,是王艮力主“明哲保身”说的真切而隐微的心念。王阳明过世时,王艮曾远道迎丧,并倾心料理老师的后事。在此过程中,王艮强烈感觉到老师的突然病故,使其家庭关系一下变得异常复杂起来,尤其是老师年幼的遗孤,其安危与成长令人揪心。阳明生前,正室诸氏一直没有生养,他同胞三兄弟守俭、守文、守章也均无男丁,后来在父亲主持下,将叔父次子王守信的第 5 个儿子王正宪(时已 8 岁),过继为嗣。诸氏过世后,阳明续娶张氏,嘉靖五年(1526)生子正亿,次年阳明即奉命南征,他辞世时,幼子仅 4 岁。据弟子黄宗明回忆,阳明对家中后事已有所料理,他出发前,已将家中大小事务一一安排妥当,并“托人经理”[18]。另一位弟子薛侃,也回忆阳明先生离家前,预将家务,处分周全。[19]但是,阳明先生的生前安排,并没有得到很好地遵守和执行,弟子们的观察是:先生过世不过一年,亲属们就无视遗嘱了,开始怠慢、甚至欺负正亿母子;这其间还由于政敌对阳明的诋毁,“革锡典世爵”;地方官府则观望迎合,“媒孽其家”;而乡里的一些恶少们,则乘机兴风作浪,欲以加害阳明两位幼子而谋利。结果,“胤子正亿方四龄,与继子正宪离仳竄逐,荡析厥居。”[20]先生骨血这种颠沛流离状况的出现,使得阳明众弟子非常担心和不安,故想方设法来保障正亿母子平安,并创制了下述种种保全措施:
      其一,制定五方协议。这一方案在弟子黄宗明主持下制定。阳明葬礼甫结束,他就召集阳明亲属,协议处理所有后事和家务事,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并商议后形成条约文本,官家盖印存档。相关亲友以及官府各持一份,共 5 家:绍兴府一本;太夫人一本;阳明两个孩子正宪一本,正亿(正聪)一本;阳明弟子共持一本,并约永远共同遵守。[21]
      其二,设定托孤看护方案,[22]并附有实施的具体条款。这是在弟子薛侃主持下完成的。宗旨是“保孤安寡”,重在保护正亿母子安全和权益,而不是田亩等财产的维护;依据是“酌之情礼,参以律令”;做法是:因孩子年幼,家里的事务由亲人打理,但会有两位阳明弟子从傍协助,他们每年更换一次,王家叔侄不得阻拦和干扰。
      其三,安排正亿成为“门婿”。这是众弟子协助黄绾,共同成就。[23]曾任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的黄绾,与王阳明相友 20 多年。有天苦思如何寡过而不得解,阳明一席话,让他冰释大悟,从此拜阳明为师。[24]他对阳明晚年的处境非常同情,对其功勋不录的遭遇深为不满,对其遗孤的安危更是心忧。阳明在世时,曾与他有过儿女亲家的约定,即为正亿定了娃娃亲,黄绾有意将女儿许配给正亿。眼见阳明身后正亿处境日益困窘,为更好保护正亿,遂有成亲之谋。为此,王艮曾亲赴台州,到黄绾老家行聘礼。[25]经过大家不懈努力,正亿终于在嘉靖十一年(1521)九月,以“门婿”的名义,被带到金陵黄绾的身边,时年 6 岁。“门婿”名分一定,幼年的正亿也就获得了名正言顺的养护了。王艮在其间不辞奔波劳苦,亲行聘礼,可见他为保全正亿的一心一意,亲力亲为。
      在“门婿”办成之前一段时间,仍发生了许多令人担心的事情。虽然订立了五方共守的协议,也商定了二位弟子轮值看护,但实际上远不如人意,正亿仍时时处在不测之中。一是因家族矛盾,正亿被作为筹码被藏匿,以致看护的弟子一个月都不得见,生死两茫茫,令人焦愁,“相怀忧逼”[26]。二是心怀不轨的乡里恶少,百般阻挠正亿以“门婿”名义的北上南京,曾一路追截至钱塘江,后众弟子以计谋始得脱险。史称为保护正亿,王臣佥事还受“黜职”处分,可见世情之险,正亿处境之恶。
      经历阳明后事料理和正亿保护周折的王艮,与同门一样,心忧老师的后事,而他的草根出生,生活煎熬,使他更倍感人生的不易,对老师的遗孤遗孀,对其间的“细微曲折”,尤加深虑。在写给同门薛中离的信中,[27]这种担心倾泻而出。信的大意是说,在阳明生前,王艮曾再三向老师提议立夫人为“众妇之主”,以主持家政,料理家务,也好护佑幼子;不过,王阳明不同意,他觉得夫人“德性未定,未可轻立”。后来可能也有建议立家族中的“吴夫人”为“诸母之主”,但她“性刚无容”,也未能上位。王艮后怕,若吴夫人当家,正亿母子必将进退维谷,也势必处于危险之地,无法安宁。特别是在家族中,正亿之母毫无地位,“亿弟又何以安哉?”所以信中说,同门们曾反复商议谋划,如何将
母子“拯救至南都”;后来幸得同门王瑶湖等人的大力支持,“遂拔正亿出危难险”。信中“拯救”等感情色彩强烈的词语,都刻画并凸显出阳明幼子正亿的困境与危险,尤其是王艮的焦虑与担心,因为他念兹在兹的就是如何呵护先师的骨血,此诚如他在信中所自白:“我辈正当任错改之,使吾亿弟后无魔障可也。此便是复焉执焉之道,无负于先师先觉之明也。”[28]
      而在写给另一位同门欧阳南野(欧阳德)的信中,王艮更是流露出强烈的保护“先师一脉之孤”的意愿:“贵乡里曾双溪至,知久庵公丁忧,正亿弟随归。公言以死保孤,于今日事势,不知果能终其所愿否也?……望兄与龙溪兄扶持,豫谋万全之策,以保先师一脉之孤。如何?如何?”[29]文中“以死保孤”云云,是引用欧阳南野的话,信中一再道及此,也是意在强化和提醒对正亿的保全是何等重要而紧迫;而欧阳南野有如此决绝的表达,也显示出同门们对正亿的险境,都有切身的体认和感觉,而且也确实比较危急过,所以才会有“以死保孤”的话。而王艮所谓的“以保先师一脉之孤”,正是力图化解正亿面临的威胁和危险,身离险境,安身而保身,如此方能真实而真切的实现老师血脉绵延。设若正亿万一有不测,身之不存,则阳明先生血脉安在?出于对老师的忠诚,对老师遗孤的悲悯,果真如此,王艮等弟子是无法接受的。
      前面说过,阳明原配没有生育,到 54 岁时才由续弦生正亿。其间虽曾过继一子(正宪),但对此老来亲生的儿子,王阳明可是莫大的欢喜,期待很大,也是关爱有加,虽然戎马倥偬,仍然无限倾情眷念。可能是去世那一年返乡途中写给大儿正宪的家书中,就两次提及幼儿正聪(正亿)。一是讲到已将正聪(正亿)托付给可靠的“忠信君子”廷豹看护,相信一定会不负所托的,但还是叮嘱正宪要时常去察看。[30]二是关切襁褓中的正聪(正亿)“吃奶、穿衣”问题,温情询问聪儿(正亿)喂养、抚育得怎样?又再三叮咛“婴儿吃奶、穿衣,不宜过于饱暖”[31]。如此细致的叮咛、关切,足见阳明对幼子的无限深情。想王艮等弟子是能感知老师对自己唯一血脉的挂念的,所谓“恤遗孤以弘本”,所谓慰“先师在天之灵”等护孤自觉,上述种种护孤的设计安排,以及为让正亿早成黄绾“门婿”而受到保护,王艮等远赴台州说媒等等,都表明弟子们是深察先师舐犊情深的。这种理解加之对“先师在天之灵”的报答与忠诚,必然会召唤出强烈的“护孤”冲动;而客观上正亿的种种窘迫与险境,无疑更燃化了这种“护孤”激情。这些都应是王艮力倡“明哲保身”论的至情所在,当然也是其系念所向。
 

三、保民与保身

   
       “保孤”的现实急切性,给王艮的“保身”警醒和刺激,是具体而真切的,当然它也是微观的;而作为那个时代来自民间,又富有革命和批判精神的思想家,灶民这一最为底层的劳苦大众的非人处境,则是他提出“保身”说的更为宏阔与深刻的原因。
      王艮出生于泰州安丰场[32]的“灶丁”,即专事制海盐的盐民之家。其初见阳明诗“孤陋愚蒙住海滨”中的“海滨”,即意指此。据王艮年谱记载,“父灶丁”,父亲是“煮海”的盐工,家庭贫苦。他 7岁入乡里私塾,读到 11 岁时,因贫无奈辍学,帮助“理家政”。所谓“理家政”,大概就是身为“小灶丁”的角色,辅助父亲做一些制盐的活。盐是“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必需品,在古代还是国家重要财赋来源,“天下之赋,盐利居半”[33]。安丰场所属的两淮盐业,在明季更是国家经济重镇,“自古以来最称富饶”[34]。但是,创造盐这一重要财富的盐工,却社会地位卑贱,生活穷困,张謇曾形容说:灶民所过生活,是人类最苦的生活。
      综合起来,这种苦体现如下:其一,灶民社会地位卑下,盐工厕身贱民。古代士农工商四民外,还有以职业来划分的所谓“三籍”的说法,即军籍、匠籍和灶籍,他们的社会地位都很低,其中灶籍即煮盐的盐民,则社会地位更低。值得注意的是,在明代还常发配罪犯入灶籍。如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 28 就记述过,明代之初,曾将判迁徒以下的犯人,发往盐场“煎盐”。另据《明洪武实录》记载,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曾诏令刑部,凡符合“徒罪煎盐”者,福建、广西两地的犯人,发配到两淮地区。这一政策到明中叶还在实行,据嘉庆《两淮盐法志》卷 54《杂志·碑训》记载,正德十五年(1520)朝廷规定,各地囚徒均发往本省盐场劳作。三吴之地的人民,因张士诚的原因,也多有配发盐场的。如据王艮《年谱》记载,其祖居是吴地,后迁入安丰,“先生讳艮,字汝止,隶扬之泰州安丰场人。其先伯寿自姑苏徙居”[35]。盖其祖先也是因某种历史“罪过”而被北迁、且“困辱”为灶民的。虽然灶民不都是罪犯,但将盐场视为罪犯发配处,将犯人充抵灶民,可见古代盐丁的近乎奴隶的身份。这种痛楚的历史记忆,或是王艮关注、同情灶民遭遇而吁保其身的隐微深因。
      其二,承受双重剥削。灶民除了承担国家“盐课”外,还要上缴“赋税”,国家的盐政当局和官府分别压榨灶民。在盐课、赋税的双重压榨和盘剥下,灶民的负担最为沉重。史称百姓中,盐、军、匠籍三类人户,是赋役最重的,生活也是最苦,“各灶户终岁勤苦,甚于编氓”[36]。
      其三,劳作之苦。两淮盐场濒海而设,生产环境非常恶劣,春夏秋冬,都是露天作业,风吹日晒,雨雪冰霜、酷暑溽热;而劳作的强度又特别大,特别艰辛。史称海盐的制法“有煎、有晒”,前者是用燃薪锅煎熬盐;后者是用沟滩之法,靠日晒蒸发,结晶为盐。无论是煎是晒,灶丁都是如牛如马,历史上有许多文献予以同情的描述与尖锐的揭露。如宋代诗人柳永有首著名的《煮海歌》,专门描写盐丁一年四季的劳苦:他们起早贪黑,任凭风吹日晒雨淋,霜雪交侵;还面临着“周而复始无休息,官租未了私租逼”的恶政摧残,以致陷于“驱妻逐子课工程,虽作人形俱菜色”的悲惨处境。[37]生动刻画了灶户的生存艰难与苦苦挣扎。明代季寅有《盐丁苦》一诗,描述盐丁劳动强度大,又饥寒交迫:“盐丁苦,盐丁苦,终日熬波煎淋卤。胼手胝足度朝昏,食不充饥衣不补。每日凌晨只晒灰,赤脚蓬头翻弄土。”[38]到明代中叶,灶丁的处境更有“生息”之危急。明弘治二年(1489),刑部侍郎彭韶,在巡视沿海盐场后,向皇上《进盐场图册疏》[39],详细罗列了盐民的“六苦”:一是“居食之苦”,居的是不蔽风雨的破屋,吃的是难以下咽和果腹的“粝饭”;二是“蓄薪之苦”,煮盐必要柴火,而薪地获得、柴薪看护都不容易;三是“晒淋之苦”,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冬,“刮泥汲海”,全家都齐上阵,或挥汗如雨,或瑟瑟发抖;四是“煎办之苦”,燃薪煮盐,夜以继日,难以停息,“烧灼薰蒸,不似人形”。
      王艮所生活的东台,灶民处境也一样恶劣。据嘉庆年间《东台县志》(卷 18,盐法),这里的灶民有“七苦”,即在上述六苦之外,还有“遇潮之苦”,面临海潮侵害、甚至吞没的威胁。灶民的这种种“苦”,王艮不仅有所闻,更是有所见和有所亲历,因为他父亲就是“灶丁”。据王艮《年谱》,有一年寒冬,他亲见父亲为匆忙赶赴官府之役,急用“冷水盥面”,自己内心“深以不得服劳为痛”。
      其四,灶民蒙受残身之害。曾长期与泰州安丰场灶丁生活在一起的诗人吴嘉纪,曾悲叹灶丁煮盐被伤害,“斯人身体亦犹人,何异鸡鹜釜中煮”[40]。诗是叹煮盐时灶丁被火燎,其实无论是煎、是晒,因其劳动环境极为恶劣,对盐丁身体都有极大摧残。晒盐的场地,往往是深坑,而盐的比重又大,故很沉。取盐的时候,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盐丁都裸身操作,因此,难免阴寒侵身,常造成痿痹症,此其一。其二,因脚长久踩在盐中,骨头易柔化,盐丁常患跛脚病。其三,因燃薪煮海水,长久烟薰火燎,盐丁常患眼病,甚至盲目。痿痹、跛骨和目盲,都是有形而直观的身体伤害,盐民出身的王艮,应该察觉过这类现象,它们对王艮的刺激,当是引起他关切“保身”问题的直接而切实的原因之一。[41]
      最后,灶民之苦还体现在生命之虞上。包含东台在内的两淮盐业,都是煮海水为盐,灶民靠海吃海,临海作业,因而也最易受风暴海潮的侵害。而历史上这种侵害屡见不鲜,盐民不仅财产受损,甚至性命无存。如天顺六年(1462)七月,淮安“海水大溢,淹消新兴等场官盐一十六万五千二百三十余引”[42]。又如嘉靖十八年(1539)七月,通州海门各盐场遇风暴潮,“溺死民灶男妇二万九千余口”[43]。再如崇祯四年(1631)四月,“海潮迅发,将范公堤冲坏数处。狂涛巨浪,排空而来,近堤盐场、室庐、牲畜及军民商灶,漂者、没者、死者无算,汹汹之势,莫可御遏”[44]。
      综上历史的检索,令人慨叹:灶民这一群体,是多么苦难的群体,蒙受了多么残酷的磨难与悲惨的牺牲。此中不幸诚如嘉靖年间长芦盐运使郭五常在其《盐丁叹》一诗中所吁:“煎盐苦,煎盐苦。濒海风霾恒弗雨,赤卤茫茫草尽枯,灶底无柴空积卤。借贷无从生计疎,十家村落逃亡五。晒盐苦,晒盐苦。水涨潮翻滩没股,雪花点散不成珠,池面半铺尽泥土。商执支牒吏敲门,私负公输竟何补?儿女呜咽夜不炊,翁妪憔悴衣蓝缕。古来水旱伤三农,谁知盐丁同此楚!”[45]灶民极其卑微的社会地位,严酷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还随时面临着天灾人祸的侵害与吞噬。这种苦难与性命之虞,正强烈凸显了这个群体身无所依、命无所安的危急。王艮的灶户出身和盐丁经历,使他不能不同情,也不能不焦虑广大灶民所处的这种不仁道的凄惨状况。王艮《年谱》中曾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29 岁时,有一晚他做梦“天坠压身,万人奔号求救”[46];于是他奋起托天,又奋力整理好混乱不堪的日月星辰秩序,百姓欢欣鼓舞,似如重生。这一梦境以及得救而兴奋不已的民众,无疑也应当包括他熟悉、且处困厄中的灶民,因为这是一群亟需救助、也必须帮助安身立命的人。其实,王艮也曾自誓以天下为己任。他说过:“吾闻大丈夫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几不在兹乎!”[47]上述梦中托天故事,可谓隐喻地表达了王艮对天下人民、尤其是“穷民”的强烈关切,以及其救世济民的宏大而坚定的志向。归根结底,就是在呼吁应保护生民之“身”,因为一切的生活苦难,最终都要表现为有形之“身”所面临着的严峻而沉重的危机。在此意义上,纾民之生,实也是宽民之身。因此,王艮之倡“保身”说,不能不说也是有见于盐民的生存苦难与危机,并欲求减轻这一危机,以谋改善灶丁穷民的生存状况。在此意义上可以推论,王艮“保身”说旨在“保民”;换言之,现实盐丁的非人处境,刺激了王艮“保民”的政治热忱,并成为催生“保身”理论的重要现实端绪,而且其间含蕴着深切而浓郁的为生民呐喊与辩护的人民性。
      任何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时代的映现。从历史的视域来观察“明哲保身”说,可以发现这一主张背后所隐伏的丰富的历史信息和社会状貌,它们共同酝酿、结蒂出了“明哲保身”论;换言之,这一主张宛如一个棱镜,在历史的叙事下,分别呈现出了明代仕宦的风险,家族利益冲突下的遗孤之虞,灶民的悲惨境遇;它们或微观、或宏观,但都指向了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的细节,在此历史的镜像中,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明哲保身”这一观念本身,也有利于更深入、更恰切地把握王艮思想的平民性和人文性。

注释:
[1] 黄宗羲曾评论: “阳明先生之学,有泰州、龙溪而风行天下”。参见黄宗羲: 《明儒学案·泰州学案》,载《黄宗羲全集》第 7 册,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年,第 821 页。
[2]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30 页。
[3]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72 页。
[4] “秋七月乙亥,更定章圣皇太后尊号,去本生之称。戊寅,廷臣伏阙固争,下员外郎马理等一百三十四人锦衣卫狱。癸未, 杖马理等于廷,死者十有六人。”载张廷玉等撰: 《明史》,北京: 中华书局,1974 年,第 402-403 页。
[5] 张廷玉等撰: 《明史》,北京: 中华书局,1974 年,第 1416 页。
[6] 张廷玉等撰: 《明史》,北京: 中华书局,1974 年,第 5027 页。
[7] 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78 页。
[8] 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16 页。
[9] 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541 页。
[10] 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207 页。
[11]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9 页。
[12] 陈学霖: 《明初的人物、史事与传说》,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 37-53 页。
[13] 沈德符: 《万历野获编》,北京: 中华书局,1997 年,第 457 页。
[14] 张廷玉等撰: 《明史》,北京: 中华书局,1974 年,第 5830 页。
[15] 司马迁: 《史记》( 中华历史文库本) ,北京: 中华书局,2000 年,第 77 页。
[16]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语录》,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12 页。
[17]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语录》,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29 页。
[18] 黄宗明: 《处分家务题册》,载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卷 39,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488 页。
[19] 薛侃: 《同门轮年抚孤题单》,载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卷 39,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489 页。
[20] 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467 页。
[21] 黄宗明: 《处分家务题册》,载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卷 39,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488 页。
[22] 黄宗明: 《处分家务题册》,载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卷 39,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489 页。
[23] 关于黄绾的保孤详情,参见钱明: 《王阳明及其学派论考》,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 年。
[24] 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466 页。
[25] 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467 页。
[26] 吴光等编校: 《王阳明全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 1468 页。
[27]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尺牍论议补遗》,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60 页。
[28]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尺牍论议补遗原辑计九篇》,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60 页。
[29]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尺牍论议补遗》,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61 页。
[30] 束景南、查明昊辑编: 《王阳明全集补编》,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年,第 243 页。
[31] 束景南、查明昊辑编: 《王阳明全集补编》,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年,第 241 页。
[32] 明代安丰场是淮南 30 个盐场之一,属泰州司,有灶户 4712,灶丁 10314 人。参见 《重修两淮盐法志》卷 27 《灶丁》,光绪 三十一年,扬州书局重刊本。
[33] 《新唐书》卷 54 《食货志四》,北京: 中华书局,1975 年,第 1378 页。
[34] 陈沧来: 《中国盐业》,上海: 商务印书馆,1929 年,第 11 页。
[35]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卷 3,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67 页。
[36] 《明世宗实录》卷 108,嘉靖八年十二月甲戌,台北: “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年,第 2548 页。
[37] 潘同生: 《中国经济诗今释》,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年,第 197-198 页。
[38] 潘同生: 《中国经济诗今释》,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年,第 226 页。
[39] 《御选明臣奏议》卷 6,《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445 册,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 年。
[40] 潘同生: 《中国经济诗今释》,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年,第 10 页。
[41] 周庆云: 《盐法通志》卷 42,1914 年,文明书局铅印本。
[42] 《明英宗实录》卷 343,天顺六年八月戊寅,台北: “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 年,第 6947-6948 页。
[43] 林云程、沈明臣: ( 万历) 《通州志》卷 2,载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 203 册,济南: 齐鲁书社,1997 年,第 70 页。
[44] 吴甡: 《柴庵疏集 记忆》卷 4,秦晖点校,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年,第 84 页。
[45] 史起蛰、张榘: ( 嘉靖) 《两淮盐法志》卷 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 274 册,济南: 齐鲁书社,1997 年,第 201 页。
[46]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82 页。
[47] 陈祝生等校点: 《王心斋全集》,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 5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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