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
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 观念及其原则
发表时间:2022-07-07 01:00:00    作者:丁四新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6期
       摘要:当代学界仍以王弼本或河上公本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依据,这造成了通行本与出土古本的严重脱节。陈旧过时的文本观念应当放弃,切合实际的新文本观念应当得到承认和推广。早期《老子》文本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在西汉它经历了一个经典化的过程,汉简本和通行本篇章数的设定均以 天道观的数理为依据; 《老子》分章的首要依据是文义,阅读、理解和引用《老子》应当以原子分章为基础。王弼本和河上公已严重失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于《老子》章义、文义及其思想的理解。出土简帛本近古、近真,文本更为优质,但综合多重因素来看,汉简本最具代表性。应当以汉简本作为研究老子思想 的主要文本依据。研究老子思想应当遵循三个原则,即以汉简本为主要依据,以原子分章为依据,以及全面检讨和反省通行本《老子》及王弼注和河上公注。应当通过实践,形成《老子》文本的新共识。
      关键词:
《老子》通行本; 老子思想; 汉简本; 王弼本; 河上公本


     所谓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即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而研究老子思想,首先依赖《老子》其书及先秦秦汉子学文献的相关引文,当然前者是主要的。如果《老子》一书失传,后来又没有再发现及流传下来,那么仅凭先秦秦汉子书的简单记述,我们是无法深入论述和阐发老子思想的。可见,《老子》一书的存在和流传对于我们理解、把握和研究老子思想,是极其重要的。文本与思想是表里关系。如此,从追问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来看,《老子》文本本身也是人们应当关注的关键问题。老子思想与《老子》文本是什么关系,或者说,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是什么?在简帛四古本未发现之前,这似乎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问题,无需关注和回答的问题。通常,人们要么选择王弼本,要么选择河上公本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但是,随着简帛四古本的发现和整理出版,这种默认的封闭的文本观念似乎不再合理,应当打破,因为出土古本迥异的文本存在状态足以让人对王弼本和河上公本的可靠性产生严重怀疑。简言之,追问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这是一个亟须阐 明和回答的问题。

      笔者长期从事早期  《老子》文本的研究,写有多篇相关学术论文。但追问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这是一个崭新的问题,尽管笔者此前对于此一问题似乎有所涉及。[1]
 

一、提出问题


       老子其人与 《老子》其书,曾经是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和五六十年代学者颇感兴趣的一个重要问题。[2]相对于老子其人其书的考据问题,追问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在笔者看来,是一个更深入、更关键的问题,说到底,考据的目的毕竟是为研究和阐述老子思想服务的。设若老子不是一个大思想家,谁还会对其人其书及其相关问题产生兴趣,并一再大起干戈,反复辩难呢?

      1. 现状与缘由

      追问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即是追问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合法性  ( justification) 。其中,“老子” 指老子其人,不指《老子》其书;  而《老子》即是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载体。“老子” 一名的具体所指曾经被学者弄得很破碎,很混乱,现在,学界公认它还是指春秋末期的大思想家姓李名耳字聃者。与此相对,《老子》这个名词至今还是模糊不清的,尤其在当前的文本状态下。笔者认为,《老子》这个名词应当且可以通过追问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得到一定程度的阐明。在众多《老子》本子中,哪一个是我们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依据呢? 是通行本还是出土简帛四古本,是王弼本、河上公本还是汉简本、帛书本、郭店本? 这是很有价值的问题。

      一般说来,清代以前,河上公本是古人理解和论述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依据。但自乾嘉以来,学界掀起了一股校勘和校订《老子》文本的风潮。进入民国以后,王弼本及王弼注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 而且,从研究老子思想,特别是哲学思想的角度来看,王弼本及其注大为流行,几乎出现了独擅学界的局面。长期以来,研究老子思想必须以王弼本为依据或者为主要依据,这已成为学界默认的行规。而造成此一局面的原因,从大的方面来说,可能有二: 其一是宗教文化,特别是道教文化在现当代中国的急剧衰落; 其二是大学制度的引入及中国哲学学科的建立和蓬勃发展。前者直接导致了河上公本及河上公注之重要性的急剧衰落,后者直接导致了王弼本及王弼注之重要性的急剧上升。

      追问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这是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在简帛四古本发现之前,人们对于此一问题的回答和解决,无非是顺着时代大势或基于自己立场作出选择和判断,一般以王弼本为据,或者以河上公本为据。从总体上看来,在文本选择背后的动机和立场是直率和简单的,几十年下来,人们即形成了以通行本特别是以王弼本为研究老子思想之文本依据的习惯。而与此相对,若有人胆敢以王弼本以外,特别是以通行本以外的其他本子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那么这是大逆不道,很可能会招致一些人的非议和严重指责。笔者认为,在简帛《老子》四古本发现之前,这种非议和指责是合理的,应当予以肯定; 但是,在简帛《老子》四古本发现之后,这种非议和指责就忽然变得很不合理,甚至很不理性了。无论如何,权衡和考量通行本与出土简帛古本的优劣利弊,从而真实、有效地回答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问题,这是当前老学研究的一个必要任务。

      目前,学界对于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问题,除了极少数学者外,普遍缺乏感知,个别学者甚至基于通行本养成的学术习惯和偏见,面对如上提问,充满了抵触情绪和讪笑,而不能理性地思考。例如,在帛书本《老子》发现之后,尽管学者大多认为帛书本文字胜于通行本,[3]但是面对尹振环提出的 “帛书《老子》必将取代今本《老子》” 的意见,[4]多数学者却表示不能认同,个别学者甚至直接撰文,予以反驳和挞伐。而相关批评可分为两种,一种出自张松如、严灵峰、陈鼓应三氏,他们虽然充分肯定帛书本作为古本的价值,但是张松如说: “本编经文……以帛书谓权衡,而不泥于古; 以各家为参考,而不执一。” 严灵峰说:   “(帛书《老子》) 是一种从来最古的本子,但却不是最好的本子。” 陈鼓应说: “我仍以王弼本为蓝本而参照帛书本加以校订,并与张松如教授持同样态度: ‘以帛书为权衡而不泥于古。’ ”[5]另一种则来自黄钊等人,黄钊针锋相对地批评了尹振环的观点,主张应当辩证地看待帛书本。他说,学界对于简帛《老子》的研究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人为地拔高简帛《老子》的重要性,二是对传世本《老子》人为地贬低,三是对出土文献的研究多主观臆测。[6] 现在看来,尹氏的目光比较敏锐,革新意识很强,其意见常常能触及一些学术痛点,有可取之处。但是,其失误也很明显,他的主张一是过于激进,二是不能辩证地看待出土古本与通行本的关系,三是其自家本领不强,在校勘、古文字、训诂上的素养和水平不高。归纳起来,尹氏的文本观念很简单,他认为,最古本子即是最好本子,而在当时帛书本即是最古本子,所以他认为 “帛书 《老子》必将取代今本 《老子》”。其实,帛书本一不是最古《老子》本子,二在汉代是否为最佳本子,这也是很成问题的。至于出土古本与通行本的关系,我们应当以历史主义的观念来看待它们,对于魏晋以下的老学及道学来说,通行本仍然是很重要、很关键的。而帛书本能否取代通行本,这不仅关系到文本的优劣,而且关系到文本背后的诠释权力问题。由于尹氏的文本观念不够全面,又由于其小学水平很有限,所以他对于简帛 《老子》的文本校订和注释出现了很多错误。

      郭店本和汉简本整理出版以来,虽然学界对于出土简帛古本的认识程度和水平有所增加,但是从研究老子思想之文本依据的角度来看,情况其实不容乐观,似乎研究出土简帛《老子》是一回事, 而研究老子思想则是另外一回事。这即是说,简帛《老子》与老子思想,或者简帛《老子》研究与老子思想研究目前大体上还是处于分裂状态,两者没有发生很强的关联。造成这种窘境的原因,笔者认为,一是因为大多数学者只不过是简帛思想研究的看客,简帛文献其实没有深入他们的内心、没有融入他们的研究; 二是积习甚久,人们囿于成见,一时难以接受新的文本观念,接受一个新的《老子》本子。毕竟,打破成见是需要时间、胆识和勇气的。

      总之,面对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问题,学者因循守旧,目前照样以通行本《老子》,特别是以王弼本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或者主要文本依据;而出土简帛古本与通行本几乎不发生关系,两者严重脱节,还是两回事。应当说,这是研究老子思想之文本依据问题的穷途和窘境。

      2.重新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问题

      河上公本长期受到古人的重视,但从民国以来,王弼本更受欢迎、更为流行,而居于垄断地位。在帛书本发现之后,部分学者萌生了应当重新选择研究老子思想之文本依据的想法; 而在简帛四古本《老子》大发现后的今天,我们是否有足够强大的意志和动力重新面对、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问题呢?

      笔者长期从事早期《老子》文本及其经典化问题的研究,数年来发表了八九篇论文,但是一直没有正式面对和讨论过“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 这一问题。近两三年来,笔者认为我们不应当再回避此一问题,而应当重新检讨和回答此一问题,并批判过时的文本观念。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将重点追问和回答如下问题: 其一,与老子思想研究相关的文本观念是什么; 其二,老子思想研究的相关原则是什么。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回答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具体是什么的问题。
 

二、《老子》文本的观念

 
      《老子》文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对于老子思想的理解、研究和论述,如果本子不同,那么得出的观点和结论可能会不一样。而《老子》本子众多,因此选择哪一个本子,这是一个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如何选择《老子》本子,或者说哪一个本子是合适的,这涉及我们对于《老子》文本观念的预先理解。

      1. 简帛四古本 《老子》的文本状态和特征

      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目前集中在通行本与出土简帛古本的对立上。或者说,简帛古本的发现,制造了此一紧张。设想如果没有简帛古本的发现,那么我们至今仍然会在近乎完美的印象中毫不犹豫地默认通行本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这样,笔者有必要在此首先介绍一下出土简帛四古本《老子》的文本状态和特征。

      先看郭店本。郭店《老子》是战国中期的抄本。这个本子于 1993 年冬出土于湖北省荆门市郭店村一号楚墓,[7]其竹简图版及最初释文都可见《郭店楚墓竹简》一书。[8] 这个本子由甲、乙、丙三组竹简构成,近1700字,不到今本字数的三分之一,比较可能是一个摘抄本。这个本子的文本存在状态与今本相差巨大,甲组虽然分为两篇,但上下篇的章段构成、章序及其连属成篇的情况,都与今本  相差巨大,几乎不同。乙组和丙组的文本状态,也大抵如此。从分章特征来看,郭店 《老子》文本应当定性为 “原子分章”,[9]而不属于 “自然分章”。[10]所谓 “原子分章”,是指一个文本的文本单位(章段)与其思想单位 (章义) 完全对应,且具有不可再分的特性。用 “原子分章” 的概念看郭店《老子》,这是很恰当的。由此可知,很可能在战国中期以前《老子》基本上保持了其原始分章,即原子分章的状态。

     再看帛书甲本和乙本。这两个本子是汉初的抄本,甲本抄写于高帝时期,乙本抄写于文帝前元时期。1973年12月,它们出土于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三号汉墓。[11]帛书两本的释文,最初刊于《文物》1974年第11期,学者常用的刊本载于1980年版的 《马王堆汉墓帛书(壹) 》,最新权威释文则载于2014年版的《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肆)》。[12]从篇幅字数上来,相对于今本来看,帛书本是完整的。帛书本分上下篇,乙本篇末有书题,上篇为 《德》篇,下篇为 《道》篇。而且,每篇的篇幅及章段构成与今本相同,只有个别章段的抄写位置与今本有异。帛书本大概是战国晚期至汉初《老子》文本重组运动的结果,其章段处于重新裁划和整合的过程中。帛书两本都属于成型本,[13]其中甲本更重要、更关键,意义更大。

     又看汉简本。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老子》(简称“汉简本”)  是西汉武帝时期的抄本,这个本子是从香港文物市场购买回来,并于2009年初入藏北京大学。[14]除个别地方有残缺外,这个本子很完整,全书 5300多字。从宏观上来看,汉简本有两个非常显著的特征,一个是它有 “老子上经” “老子下经” 的篇题。这是迄今所知最早称  “经” 的《老子》本子。而这个本子,据笔者考察,应当是景帝立经本的复抄本。[15]另一个是此本有严格的分章,《老子上经》 ( 即 《德》篇) 为 44 章,《老子下经》( 即《道》篇) 为 33 章,全书总计 77 章。从这三个章数来看,汉简本的分章应当是人为设定和裁划的,其篇章数的设定以盖天说的基本数理—— “圆出于方” 的 “地四天三” 说为依据。[16]综合判断,汉简本是最早的《老子》的定型本。

      最后,介绍一下刘向定著本。所谓刘向定著本,见之于宋人谢守灏《混元圣纪》(《老君实录》)   卷三及董思靖《道德真经集解序说》所载刘歆 《七略》文。一般认为,刘向定著本是各通行本 ( 如王弼本、河上公本)  的母本或祖本,它是由刘向于西汉成帝年间定著的,是《老子》的又一个定型本。此本的篇章结构,为上下篇81章,上篇(《道》篇)37章,下篇 (《德》篇) 44章,与今本正同。其篇章结构,与北大汉简本有密切关系。笔者认为,刘向定著本(通行本) 的篇章数以三统历(浑天说) 的基本数理为依据,总章数81据日法数设定,即据黄钟一龠之数设定,而上下篇章数37和44,则以中数五六之比 ( 5∶ 6) 为依据。[17]

     总之,郭店本是战国中期的本子,由三组竹简组成,其性质属于原子分章本。帛书甲本和乙本是汉初的本子,其篇幅字数略多于今本,其篇序为 《德》前 《道》后,其性质属于成型本。汉简本是武帝时期的抄本,大概来源于景帝立经本,《德》篇题名 “老子上经”,《道》篇题名 “老子下经”,其分章( 77∶44∶33)依据为 “圆出于方” 的盖天说数理,其性质属于经书类的定型本。刘向定著本是各通行本的来源,其篇序为《道》前 《德》后,其分章( 81∶37∶44)  依据为三统历的浑天说数理,其性质为子书类的定型本。

      2. 早期 《老子》文本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

      早期《老子》文本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并且有一个成型与反复定型的过程。这是在简帛四古本发现之后,我们得出的两个基本观念。

     在帛书本发现之前,人们一直以为五千余言的 《老子》本子自古即如此,或者说,自春秋末期以来即是如此。顺便指出,钱穆认为《老子》晚于《庄子》,[18]故对于他而言,《老子》文本自战国晚期以来即是如此。由于这种观念的作用,人们一直将五千余言及其相应篇章结构的《老子》文本当作老子本人的原始著作,然后据此研究或论述其思想。1974年,在帛书本出版后,当时大多数学者不但热衷于 “古本即原本” 的观念,而且默认帛书本即是《老子》的原本。其时,早期《老子》文本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观念,还没有被推明出来。1998年,在《郭店楚墓竹简》出版后,笔者和其他学者很快意识到,早期《老子》文本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19]同时,姚鼐 《老子章义》所主张的文本观念——章义是分章的基础——被宁镇疆等学者发掘和宣扬出来。[20]与此同时,笔者与刘笑敢等人曾聚焦于 “章”,讨论了《老子》具体一 “章” 的形成与构造问题。[21]2013 年,在《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  ( 贰) 》出版后,通过研究汉简本的分章问题,笔者认识到,早期《老子》文本的成型与定型及其分章其实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经典化和天道观之数理化的过程,从而将《老子》的分章观念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从早期《老子》文本自身来看,其发展、变化大抵经历了四个时期,即战国中期、战国晚期、汉初高帝至文帝时期和西汉景帝至成帝时期,每一期的文本具有不同特征。其一,郭店本是战国中期偏晚的抄本,大概形成于战国中期。据郭店本及战国诸子引 《老子》来看,五千言的《老子》本子大概在战国中期已经存在。但其文本存在形态是什么,这是目前不太清楚的问题。郭店《老子》分为三组抄写,每组的分章及章序与通行本大殊; 甲组有上下篇之分,但是每一篇的章段构成却与通行本迥异。其二,韩非所据本是战国晚期的抄本。所谓韩非所据本,是我们根据 《韩非子·解老》《喻老》拟定的。这个本子大概是从郭店本通往汉初帛书甲本的一个中介。值得注意的是,韩非明确称《老子》为 “书”,似乎其文本观念已经过一次提升。而为什么说韩非所据本是从郭店本通往汉初帛书本的一个中介呢? 比较 《解老》《喻老》两篇所引 《老子》章段及其次序,以及与帛书本的关系,这个问题可以得到回答。从整体上来看,韩非所据本的一些特征比较靠近帛书本。其三,帛书两本是 汉初高帝和文帝时期的抄本。西汉是《老子》文本经典化的时期,《老子》的经典化包括了成型与定型两个阶段。成型期约在战国晚期至汉初,其背景是黄老思潮的流行及汉初清静无为的政治。定型期约在西汉景帝至成帝时期,《老子》经过了多次定型。相对于今本而言,作为成型期的《老子》本子,帛书两本在其规模和体制上都与今本非常接近,是进一步形成定型本(景帝立经本或刘向定著本) 的基础。其四,西汉景帝至成帝时期形成了景帝立经本、汉简本、严遵本和刘向定著本等。景帝立经本(汉简本) 的思想背景是黄老思潮达到了高潮,政治背景处于清静无为之治即将出现转折前的巅峰时期,故景帝于是始立《老子》为经。笔者推断,北大汉简本是景帝立经本的传抄本。据汉简本,景帝立经本有严格的分篇和分章,用字更为通行,与今本更加接近,其篇章数均符合盖天说数理。总之,景帝立经本是官方钦定的权威本子,在文本划分和字句运用上都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通用性。而在武帝 “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汉书·武帝纪赞》)  之后,《老子》进入了一个新的定型阶段。在新定型期,《老子》出现了多个本子。严遵本和刘向定著本大概形成于西汉成帝时期,严遵本为 72 章,刘向定著本为 81 章。所谓定著,是从篇序、章序、分章、文字和文句等方面重新给予《老子》权威性。从文本单位与思想单位的对应性来看,刘向定著本《老子》划分为81章,应该说比汉简本的77章更为准确。

     总之,从战国中期至西汉成帝时期,早期《老子》文本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经过了从原子本到成型本、从成型本到定型本的变化。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最后由刘向定著之,《老子》文本完成了其经典化过程。刘向定著本是各通行本的母本或祖本,今本 《老子》( 王弼本、河上公本) 即来源于刘向定著本。顺便指出,如上论述参考了笔者已发表的相关论文。笔者对于早期《老子》文本观念的研究可分为 1998—2012年和2013—2021年两个阶段,其主要成绩和学术贡献可以归纳如下: 其一,在郭店本出版之初,笔者即认为早期 《老子》文本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 [22] 其二,界定和阐明了早期《老子》文本经历了包括成型和定型两个阶段的经典化过程,揭示了汉简本和刘向定著本( 通行本) 篇章数所蕴藏的天道奥秘,指明天道观数理是其分章依据; [23]其三,提出了 “原子分章” 的概念,深化了姚鼐的文本观念,同时为理解 《老子》和引用 《老子》制定了基本原则; [24]其四, 从多个方面揭示了《老子》单独一 “章” 的文本建构观念和法则。[25]在如上四点中,以使用天道观数理揭明通行本的分章奥秘和提出原子分章概念最具创意,应当说,它们是两项突破性的学术成果。据上述观念及前文对于出土古本的介绍,可以推断,以王弼本、河上公为代表的通行本目前已丧失了其习惯性的文本优越性,需要在新的文本观念下接受严格的检讨和反省。

      3. 通行本 《老子》的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根据笔者及其他学者的考证,以王弼本和河上公本为代表的81章通行本确实来源于刘向定著本。[26]自东汉至明代,王弼本和河上公本都经过了一千四五百年的反复传抄,其文本变乱、错讹之处甚多,可以说无章不有之,而且多数章段存在多处问题,应该说,这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其章义、文义  及其思想的表达,影响了我们对于《老子》文义、章义、思想的准确理解及其文本的准确引用。这些变乱和错讹主要体现在分章、章界、文句和字词上,情况相当严重。其实例,通过与出土古本对照即可以具体了解。[27]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继续依据通行本  ( 如王弼本或河上公本) 来引用 《老子》文句或章段,理解、研究和论述老子思想,那么这是相当负面的学术工作,会犯下这样或那样  的错误,影响我们所设定的真正老子思想。当然,笔者并没有因此否定通行本对于魏晋以来老学及道学发展的重要性。梳理魏晋以来老学、道学及其思想的发展,还是应当以其所依据的《老子》本子作为文本依据。

     反过来看,出土简帛四古本 《老子》或者其中某一本,在总体上是否比通行本更优越或者更优质呢?  答案很可能是肯定的。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看,笔者认为,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本( 即汉简本) 在整体上比王弼本或河上公本更优越和更优质。或者说,鉴于王弼本和河上公本的变乱和讹误之处众多,同时鉴于出土简帛本更近古、更近真和更优质,笔者主张,今后我们研究老子思想即应当放弃通行本( 王弼本或河上公本) ,而直接采用出土简本四古本。而在四种简帛古本中,综合考量之,汉简本最适合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依据。而如果有人仍然坚持使用王弼本或河上公本,笔者认为,那么他应当根据出土简帛四古本对它们作严格的校勘。至于有人偏好通行本,而坚决拒绝以出土古本作校勘,笔者认为,这其实是一个情感问题,而不是一个学术问题。
 

三、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的原则


      既然早期《老子》文本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且在战国晚期至西汉时期,经历了一个不断经典化和不断成型和定型的过程,那么如何判断《老子》文本的优越性和优质性呢? 这是一个问题。而且,早期《老子》文本的历史性和传世本的现实性在今人的心中是有张力的,似乎彼此是排斥的。在此种情况下,我们颇有必要追问选择老子思想研究之文本依据的原则是什么的问题。而对于此一问题,笔者在《早期 〈老子〉文本及其文义、思想变化》等文中曾有涉及,[28]  现再作推展和讨论。

      1. 研究老子思想应当以北大藏汉简本为主要文本依据

     在笔者看来,研究老子思想、选择《老子》文本,应有三条原则。第一条原则是,研究老子思想或引用《老子》文本,都应当以汉简本  (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老子》) 为主要依据。为什么要以汉简本为主要文本依据呢? 这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汉简本是目前可见的最早的《老子》定型本。汉简本是景帝立经本的传抄本,是经过朝廷和经师严格规范、标准化并予以权威化的定型本。此本有 “老子上经” 和 “老子下经” 的篇题,有严格的竹简形制和抄写格式,有完整的章句划分,全书分为上下两篇77章,上经44章,下经33章,其经典化内涵完全符合盖天说数理; 同时,其文字和文句都经过了严格的整饬和规范。二是因为在出土简本四古本中,汉简本《老子》最接近今本, 这无论从分章还是从文字、文句来看都是如此。这一点可以通过文本比较得到具体证明。在此,笔者再次强调,本文没有全盘否定通行本的价值,在研究老子思想时,通行本仍然可以作为必要的参考本子。

     具体说来,笔者主张,今人阅读、理解和引用 《老子》文本都应当以汉简本为基础,同时结合郭店本、帛书两本和两种通行本作出综合判断。据笔者经验,在绝大多数情况,有异文的地方,出土简帛四古本可以互校; 有缺文、脱文的地方,出土简帛四古本亦可以互补。反之,如果以出土简帛四古本来校勘通行本 《老子》,那么我们会发现,通行本《老子》即错误百出。因此,虽然不排除通行本《老子》的参考价值,但是它们确实难以再直接作为人们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正是基于这一点,笔者主张,研究老子思想不应再以王弼本或河上公本为主要文本依据。

     与上述问题相关,同样是出土古本,为什么笔者主张采用汉简本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依据呢?  论时代,郭店《老子》最古,帛书两本也比汉简本早。论篇幅,帛书两本比汉简本的字数多。论分章,郭店本的分章最彻底。同时,在排除通假字的基础上,郭店本更原始、更正确。其实,笔者主张以汉简本为主要文本依据是有条件的。本来,“老子思想” 与 “《老子》思想” 两者是存在张力的,但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以为 “老子思想” 即为 “《老子》思想”,而 “《老子》思想” 可以完全表现为 “老子思想”。在笔者看来,这种看法很可能与实际不符,作为 “《老子》思想” 载体的《老子》文本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不但 “老子思想” 与 “《老子》思想” 存在张力和差异,而且“老子” 与 “《老子》” 也产生了历时性的分裂。所以以五千余言的 《老子》本,即以帛书本、汉简本或通行本来研究 “老子思想”,这是基于一种长期约定的假设,即老子思想必须通过 《老子》文本,且只有通过五千余言的《老子》文本,才可以得到完全反映。但现在看来,这个假定未必真实,至少不是完全真实的,因为原始的《老子》文本到底有多少字句,除了 “相信” 之外,我们似乎缺乏真凭实据。不过,笔者认为,保留这个假定是必要的,因为它在一个很重要方面照顾和尊重了现有习惯; 而且,由于春秋末期至战国早期  《老子》文本的存在状态不明,所以保留这个假定还是很必要的。与此相对,郭店本和帛书本的通假字众多,比例很高。同时,郭店《老子》在字数上不及今本的三分之一,而帛书《老子》则分章不明,且颇有残缺。尽管上述诸本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但是它们很显然不适合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依据。

      总之,研究或者论述老子思想,笔者主张放弃通行本,即放弃王弼本和河上公本,而改为以出土简帛四古本为主要文本依据,特别是以汉简本为主要文本依据。需要指出,从道理上说,81 章通行本的母本或祖本——刘向定著本在汉代诸本中应当最合理和最理想,这无论从篇幅、分篇分章及从其通行字的使用情况来看都是如此。但是,既然刘向定著本已不可见,而王弼本和河上公本又变乱、错  讹得如此严重,那么退而求其次,综合多种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在目前可见诸本中,汉简本是研究老子思想最理想、最合适的文本依据,因而是主要的文本依据。

      2.研究老子思想应当以 《老子》文本的原子分章为依据

      “原子分章” 的概念是由笔者提出来的,是对姚鼐分章观念的深化。所谓原子分章,是指章段与章义都是单一的,且二者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或者说,不可再作分解的章段即为原子分章。本条原则比上一条更为重要。而为什么它更为重要呢?  这是因为它预先从一个角度决定了我们对于《老子》文本的阅读、理解和引用。

      81 章通行本,或者说,王弼本和河上公本是人们研究老子思想通常使用的《老子》本子。虽然一者为汉末的河上公本,一者为三国时的王弼本,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几乎默认它们所承载的思想都直  接指向了春秋末至战国早期的老子。而在此默认中,人们一般不会去思考和反省其中的时代差异。但是,由于简帛古本的发现,这种差异今天突然被彰显和对比出来。众所周知,郭店本与今本的差异很大,而帛书本与今本的差异也不小。又由于早期《老子》文本观念已被逐步揭明出来,面对王弼本和河上公本的分章我们已经无法做到不怀疑和不反思了。而这个怀疑和反思,指向王弼本和河上公本的分章多寡及其章界裁划是否恰当问题上。目前看来,正确的做法是,我们应当根据原子分章的原则重新检视其分章是否合理,章界裁划是否恰当。而如果不合理、不恰当,那么我们应当对它们再作分解,直至不可再分,成为原子分章为止。从总体上看来,王弼本和河上公本的分章不尽合理,不是每一章都符合原子分章的原则,应当再作分解。而如果我们不作反省,坚持使用通行本81章的现有划分段落,那么这一定会导致原本不同章的上、下段或者上段、中段、下段被当作单一的一章即原子分章来对待,于是误读、误会和误引就不可避免了。所以,人们今后阅读、理解和引用《老子》,都应当以真正的原子分章为基础,充分注意其分章、章界及其每一章之上、中、下三段之间的关系。分章  和章义是直接相关联的,是否同章,会直接影响其文义及其思想的理解。不以原子分章为根据,不加甄别而随意乱引乱用《老子》文本,这是当前出现错误解释的根源之一。但很可惜,绝大多数学者目前对此问题却茫然不知。

      如王弼本第 64 章曰: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  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 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郭店本却将此章文本分做两章抄写,“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以上一段甲组分别抄写在第 25—27 号简上,“为者败之” 以下一段甲组抄写在第 10—13 号简上,丙组又抄写在第 11—14 号简上。且在上段末甲组有章号,在下段末丙组有章号。汉简本亦将王弼本此章文本分做两章抄写,上段为第 27 章,下段为第 28 章,且在章首天头上均有分章符号。据此可知,王弼本第 64 章确实应当分为两章,有两个彼此分离独立的章义。然而, 后世学者通常不知这一点,而径直以它们为同一章来作章义及其思想的解释。我们看到,王弼正是以“一章” 的意识作注解的。在 “其微易散” 句下,王弼注曰: “此四者,皆说慎终也。”[29]所谓 “此四者”,具体指上文的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但从原文看,它们都是推阐和说解 “慎终” 之义的吗?  当然不是。其实,“慎终” 一词仅见于王弼本此章的下一段文字 (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中。而据郭店本和汉简本,包含 “慎终” 一词的这段文本其实属于另外一章,在意思上与上一段并无密切关系。

     又如王弼本第 72 章曰: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对于王弼本此章,帛书甲本在 “则大【畏 ( 威) 将】至矣” 和 “母 ( 毋) 闸 ( 狎) 亓 ( 其) 所居” 两句间有一表示分章的墨丁符号。据此可知,“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两句其实与下文不应划在同章。王弼从同章同义的观念出发,注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曰: “言威力不可任也。” 注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 曰: “不自见其所知,以耀光行威也。”[30]很显然,这两个注释都是以原本不同章的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两句为背景作解释的。因此王弼注很难说是对的。

     再如王弼本第 5 章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 河上公本同)   郭店 《老子》甲组却只有中间一段,即只有 “天地之间,其犹橐管欤?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四句,其后并有一分章符号。据郭店本及其文义来看,通行本第五章很可能是由旧本的三章拼合而成的。然而,我们看到,河上公注    “天地之间” 曰: “人能除情欲,节滋味,清五藏,则神明居之也。” 注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曰: “多事害神,多言害身,口开舌举,必有祸患。不如守德于中,育养精神,爱气希言。”[31]很显然,这是将中、下两段作为一个文本整体来看待了。王弼注同样如此,将中、下两段关联起来作解释,如注“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曰: “橐籥而守数中,则无穷尽; 弃己任物,则莫不理。若橐籥有意于为声也,则不足以共吹者之求也。”[32]不难知道,这是以中段的 “橐籥” 来作注解的。总之,河上公注和王弼注都是不对的,其犯错误的原因是作者根据现成分章且以为同义作注释的。进一步,河上公注和王弼注犯错误的根源,在于作者在方法论上缺乏必要的文本反思和反省,作者没有建立  “原子分章” 的观念。

     顺便指出,虽然笔者主张以汉简本作为老子思想研究的主要文本依据,但即使是汉简本自身也并非都属于原子分章,甚至比较起来,汉简本的分章不如通行本的分章彻底,汉简本分为77章,而通行本分为81 章。不过,无论是通行本还是汉简本,都非纯粹的原子分章本。据笔者粗略估计,五千余言的 《老子》应当有100多个原子章段。所以即使以汉简本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依据, 我们也应当对其再作分解,直至都成为所谓原子分章。

      3.全面检讨和反省通行本 《老子》及王弼注和河上公注

     研究老子思想或者引用 《老子》文本,应当全面检讨和反省通行本 《老子》及王弼注和河上公注。81 章通行本 《老子》影响广大,但其错误甚多,故以河上公本和王弼本为代表的通行本应当得到细致、全面而充分的校勘和检讨。而此种校勘和检讨,又应当以出土简帛四古本为基础,一方面向  着通行本的母本刘向定著本 《老子》作还原性的努力,另一方面充分揭示和彰显通行本  《老子》的错误和不足。很显然,后者更为重要。在现有本子下,研究老子思想,征引 《老子》文本,笔者认为,只需要出土简帛四古本似乎就足够了,而不必依赖通行本。相对地,研究《老子》思想,征引《老子》文本,若仍想以通行本为据,那么我们应当依据出土简帛四古本对其作一番严格的检讨和审查。对于通行本 《老子》的检讨和审查大抵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81章的每一章是否符合原子分章,如果不符合,则需要再作分解; 另一个是对于异文异句,包括大量通假字的疏通和解释。而如果不对通行本进行如上全面的检讨和审查,我们就不会认识到出土简帛古本的重要性,以及为何笔  者主张以北大汉简本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文本依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讨通行本和彰显以汉简本为代表的出土古本,是研究老子思想之文本依据问题的两个彼此依赖和相互成就的方面。

      如通行本第十六章,根据原子分章的原则及出土简帛古本, “各复归其根” 以上当为一章, “归根曰静” 以下当为一章。再者,根据出土简帛古本,“归根曰静” 其实是后来衍生出来的。又如通行本第十七、十八、十九章,郭店本分为两章抄写,即第十七、十八两章文本合为一章,见于郭店《老子》丙组,第十九章则见于甲组。汉简本将通行本此三章抄在同一章中。现在看来,郭店本分作两章抄写是合理的和恰当的,第十七、十八两章其实是一章的上下两段,它们有因果关系,竹书即以 “故”  字作联结。而通行本分作三章处理,将本来为一章的文字分为第十七、十八两章,并去掉了“故”字。这种做法当然是不正确的。同样,汉简本将郭店本的两章或通行本的三章合为一章,这也是不对的。根据原子分章的原则,与通行本文字对应的汉简本第60章应当根据郭店本再分解为两章。又如通行本第52章,根据原子分章的原则及出土简帛古本,应当分解为三章,即 “没身不殆” 以上五句为一章, “塞其兑” 至 “终身不救” 六句为一章, “见小曰明” 以下六句为一章。郭店 《老子》乙组只有中间一段,而无上下两段。帛书甲本则在上段 “天下有始” 前及中段首句 “塞其兑” 前各有一表示分章的墨丁符号。至于异文异句方面的问题,通行本的例子众多。一般说来,除了通假关系及历时性的词句改换或改善外,那些表面看来字义和文义对立尖锐的文本,通常说来,以出土简帛四古本为是,而以通行本为非。

     不仅如此,王弼注及河上公注也是我们应当反思和检讨的重要对象,因为人们解释《老子》文本及论述其思想时往往喜欢引用这两种注释,并以为可靠。今天看来,王弼注和河上公注都存在很多问题。而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二,一是注释者在观念上认为八十一章本的每一章的章义是单一的,其上、下两段或上、中、下三段是一个意义彼此密切关联的文本整体。但其实,这种认识未必正确,不是所有通行本《老子》章段都是如此。而王弼注或河上公注的作者却默认此种观点,并依此去作注解,于是通行本中许多同章的上、下两段或上、中、下三段即被直接看作一个意义完全关联的文本整体,于是误解就不可避免了。这方面的例子本文已在上面列举数例。产生错误的另一个根源是《老子》文本的历时性变化所导致的大量异文异句,这些异文异句在历时性的变化中部分地会被传抄者  和解释者所误抄误读。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但很可惜,目前学界尚未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笔者认为,鉴于王弼注及河上公注的影响巨大,反思和检讨此二注的是非对错,是今人亟待执行的一项学术任务。
 

结语

     
     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是一个重要的学术问题。这个问题在近四五十年的相关学术活动中一直若隐若现,但又始终暗昧不明,其原因在于人们思想上的惰性和通行本所带来的惯性。我们看到,学界在此一问题上一直徘徊不前,怯于突破。面对简帛四古本的大发现,学界仍以通行本特别是以王弼本作为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这造成了出土古本与通行本的严重对立与断裂。笔者认为,这种现象应当改变,也必须改变。

      追问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问题,需要观念上的突破。早期《老子》文本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在战国晚期至西汉成帝时期它经历了一个经典化的过程,包括成型和定型两个阶段; 汉简本和刘向定著本 ( 通行本) 的篇章数均以天道观的数理为分章依据; 从原本看,《老子》文本应当属于原子分章,郭店本即是明证,而 “原子分章” 概念的提出,深化了姚鼐的文本观念; 《老子》单独一“章”  的建构,有其文本组织法则及其历史、语言上的原因。根据这些新观念,笔者认为,以通行本为研究老子思想的文本依据,这种观点是很值得怀疑的。实际上,由于反复传抄和多种因素的作用,王弼本和河上公本已经严重失真,其变乱和错讹之处甚多。与出土简帛古本对照,这一点非常明显,通行本已经严重地影响了《老子》章义、字义、句义及其思想的表达和人们对于《老子》的理解。与通行本相对,出土简帛本因其近古、存真,综合起来看,其文本更为优质。有鉴于此,笔者主张,今人研究老子思想,应当放弃王弼本或河上公本,而直接采用出土简帛四古本,特别是汉简本。综合衡量,汉简本在出土简帛四古本中最具经典性和代表性。简言之,汉简本应当作为今人研究老子思想  的主要文本依据。当然,笔者并不绝对反对人们继续使用王弼本或河上公本,但由于它们已经严重失真,故在阅读和引用之前,笔者主张,我们应当根据出土简帛四古本对其作严格的校勘。

      从新的文本观念及对出土简帛古本和通行本的具体认识来看,笔者认为,研究老子思想应当坚持三个原则: 第一,应当以汉简本 (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本) 为主要文本依据,同时参考郭店本、帛书本和通行本; 第二,应当以原子分章为依据来理解 《老子》思想和引用其文本; 第三,应当全面检讨和反省通行本《老子》及王弼注和河上公注。前两项是从正面来说,后一项是从反面来说,两者都是必要的。只有坚持了这三项原则,我们才能在相关约定的前提下恰当地引用合适的《老子》文本,并做好老子思想的研究。

      顺便指出,讨论老子思想研究的文本依据,这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问题。因为这种带有颠覆性的或革命性的新文本主张,只有通过自觉的文本实践,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它才可能被推广开来,并形成学界的新风气、新习惯和新规则,最终达成新的文本共识。在一定意义上说,这同时是一项事业,有赖于学界同仁诸君的共同努力。

注释:

[1]2021 年 6 月 5 日,笔者参加了华东师范大学方旭东教授召集的 “《老子》研究与中国智慧” 线上会议,并作主题报告。本文根据当时的发言提纲而写作。

[2]这方面的文献,可以参见罗根泽编著: 《古史辨》第 4 册,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影印; 罗根泽编著: 《古史辨》第 6 册,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影印; 哲学研究编辑部: 《老子哲学讨论集》,北京: 中华书局,1959 年。

[3]高亨、池曦朝说: “以全书来说,帛书本多胜于今本。” 高明说: “它的珍贵,主要是抄写的时间早。近古必存真,因而较多地保存《老子》原来的面貌。” 张岱年序《帛书老子校注》说: “帛书《老子》确胜于通行本。” 参见高亨、池曦朝: 《试探马王堆汉墓中的帛书〈老子〉》,《文物》1974 年第 11 期; 高明: 《帛书老子校注》,北京: 中华书局,1996 年,自序第 5 页。

[4]尹振环: 《帛书老子与老子术》,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 12 页; 《帛书老子释析》,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年,第 1 页。

[5]张松如:《老子校读》,长春:吉林人民出版,1981 年,“前言” 第 3 页。严、陈的意见,均见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北京:中华书局,1984 年,“增订重排本序” 第 2 页。

[6]黄钊:《关于研究出土简帛文献的方法论思考——回顾简帛〈老子〉研究有感》,《中国哲学史》2001 年第 3 期。

[7]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 《荆门郭店一号楚墓》,《文物》1997 年第 7 期。

[8]荆门市博物馆编: 《郭店楚墓竹简》,北京: 文物出版社,1998 年。

[9]丁四新: 《〈老子〉的分章观念及其检讨》,《学术月刊》2016 年第 9 期。

[10]“自然分章” 的概念萌芽于李零,由宁镇疆正式提出和使用,宁氏以此概念来界定战国中期偏晚至战国晚期偏早一段时间的《老子》分章性质。参见宁镇疆: 《〈老子〉“早期传本” 结构及其流变研究》,上海: 学林出版社,2006 年,第 86-87、118-119 页。

[11]晓菡 ( 韩仲民) : 《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概述》,《文物》1974 年第 9 期。

[12]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 《马王堆汉墓出土〈老子〉释文》, 《文物》1974 年第 11 期;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 《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 年; 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肆)》,北京: 中华书局,2014 年。

[13]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 45 页; 李若晖: 《郭店竹书老子论考》,济南: 齐鲁书社,2004 年,第98、100 页; 丁四新: 《早期〈老子〉文本的演变、成型与定型》,《中州学刊》2014 年第10期。

[14]这个本子的图版及释文,参见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15]丁四新: 《早期〈老子〉文本的演变、成型与定型》,《中州学刊》2014 年第 10 期。

[16]丁四新:《汉简本〈老子〉总章数及上下经章数的组织原理和数理法则——一种可能性的研究》,载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 30 辑,北京: 中华书局,2016 年,第115-137页。

[17]丁四新: 《论刘向本 ( 通行本) 〈老子〉篇章数的裁划依据》,《哲学研究》2014 年第12期。

[18]钱穆: 《关于老子成书年代之一种考察》《再论老子成书年代》《三论老子成书年代》,载 《庄老通辨》,北京: 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23-123 页。

[19]丁四新: 《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0 年,第41页。

[20]宁镇疆: 《〈老子〉早期传本结构及其流变研究》,上海: 学林出版社,2006 年,第20-22 页。

[21]丁四新: 《申论〈老子〉文本变化的核心观念、法则及其意义》,《哲学动态》2002 年第 11 期; 刘笑敢: 《版本歧变与文本趋同》,载 《老子古今——五种对勘与析评引论》上卷,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年,第1-42页。

[22]丁四新: 《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0 年,第41页。

[23]丁四新: 《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45页; 丁四新: 《早期 〈老子〉文本的演变及其成型与定型——以出土简帛本为依据》,《中州学刊》2014 年第 10 期;丁四新:《论刘向本  ( 通行本)   〈老子〉篇章数的裁划依据》,《哲学研究》2014 年第 12 期;丁四新:《汉简本〈老子〉总章数及上下经章数的组织原理和数理法则——一种可能性的研究》,载陈鼓应主编: 《道家文化研究》第30辑,北京: 中华书局,2016 年,第115-137页。

[24]丁四新: 《〈老子〉的分章观念及其检讨》,《学术月刊》2016 年第 9 期。

[25]丁四新: 《申论〈老子〉文本变化的核心观念、法则及其意义》,《哲学动态》2002 年第 11 期。

[26]丁四新:《论刘向本  ( 通行本) 〈老子〉篇章数的裁划依据》,《哲学研究》2014年第12期; 《“数” 的哲学观念与早期〈老子〉文本的经典化——兼论传世本 〈老子〉的分章来源》,《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3期。

[27]例子可以参见丁四新: 《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0 年,第47-68 页; 丁四新、王琼燕: 《早期〈老子〉文本及其文义、思想变化》,《东岳论丛》2021年第9期。

[28]参见丁四新、王琼燕: 《早期〈老子〉文本及其文义、思想变化》,《东岳论丛》2021年第9期。又本节用例,参见此文。

[29]王弼注:《老子道德经》( 清武英殿聚珍版) ,载《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老子》,北京:中华书局,1998 年,第 116 页。

[30]王弼注:《老子道德经》( 清武英殿聚珍版) ,载《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老子》,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19页。

[31]王卡点校: 《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北京: 中华书局,1993年,第18-19页。

[32]王弼注: 《老子道德经》( 清武英殿聚珍版) ,载《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老子》,北京: 中华书局,1998年,第84页。

一、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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