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研究
开放的新儒学:郭齐勇先生的儒学观
发表时间:2023-02-06 17:43:38    作者:高一品 丁四新    来源:“孔子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郭齐勇先生
郭齐勇先生是当代著名中国哲学史家、儒学史家和新儒家之一,他是当代中国哲学界和儒学界的一面旗帜。在中国哲学史研究上,他最突出的贡献是主编了十卷本《中国哲学通史》,亲自撰写了《先秦卷》,并在中国哲学史的书写观念上取得了较大突破(丁四新、冯鹏:《主体性的彰显:中国哲学史的新书写》;丁四新、高一品:《主体性的重光:论郭齐勇中国哲学史的书写观念》)。郭先生对现当代儒学作了全面研究,著作丰厚,其中熊(十力)牟(宗三)一系是其研究重点。他非常关心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儒学的独特性与普遍性,以及现代儒学的生成、演绎、转变及其派系等问题。郭先生在研究和叙述中国哲学史、现代新儒学及相关问题的过程中建立了自己的儒学观,形成了自己的新儒学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历史背景下,他始终强调和肯定中国文化、儒学文化和中国哲学的特质及其主体性。在我们看来,郭先生的新儒家思想建构和叙述始终遵循两个重要原则:其一,坚持儒学文化的主体性;其二,坚持开放的多元文化的共同发展。其目的是实现传统儒学的现代转型。他的儒学观和儒学思想既彰显了儒学文化的独特价值,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不足,作了一定程度的推进。
 
一、儒学观:主体性、多元性和开放性
基于对现代新儒学思潮的梳理和论述,郭齐勇先生形成了开放的儒学观。其开放的儒学观包括如下三个基本要点:反思现代化,强调中国文化的主体性,肯定儒学的深层价值及其现代意义。郭先生认为,现代新儒学的理论贡献在于“跳出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二元对峙的模式来反省现代性”(郭齐勇:《儒学与现代化的新探讨》),进行文明对话,思考儒学价值与环境伦理、现代民主政治、宗教的关系问题,继承儒家文化的精华以克制当代弊病。简言之,郭先生的儒学观在多元文化相互交流的背景下,始终围绕儒学文化的主体性及会通、整合中西文化来展开。
(一)坚持儒学文化的主体性
在对“五四”前后与抗战时期的新儒学进行研究后,郭齐勇先生确立了其自身的新儒学思想原则,即坚持儒学文化的主体性。梁漱溟虽然强调要以中国文化为本位,但是他只是将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作为“将来自然达到的结果”(郭齐勇、龚建平:《梁漱溟哲学思想》),而不是作为文化研究的方法与原则;郭齐勇先生则与此不同,他在继承文化本位说的基础上将“主体性”作为未来儒学发展的根本原则。熊十力与张君劢也强调重建与保持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不过,郭先生虽然突显和强调儒学文化的主体性,但是并不主张完全因袭故旧、照搬照抄、不做改动,他主张今人应当在辩证分析的基础上对传统儒学中的某些因素进行革新和改造。而对于应如何革新和改造的问题,郭先生从其对抗战时期新儒学的研究中得到启发。如冯友兰对中国哲学范畴的诠释是一种抽象研究,脱离了时代与民族背景;而与此相对,郭齐勇先生认为,对儒学文化内容的分析和解释,始终要将其置放于相应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之下,不能脱离时代与社会背景进行抽象的分析和继承。他说:“在我看来,任何人总是生活在既存的、不容选择的、一定时代、一定人类群体的具体社会环境……任何人都不能脱离他所处的客观的文化背景、条件或环境。”(郭齐勇:《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这是郭先生新儒学观的一个要点。
台港新儒学同样强调儒学文化的主体性。例如,唐君毅先生即强调儒学文化作为主体的超越性与主宰性;但是郭先生与他的看法不同,他认为唐先生对于客观现实的关注不足,而客观现实才是儒学文化自主性产生的基础与根源。牟宗三先生更侧重于对儒学文化作为主体之自觉性的强调,而这种自觉性的表现方式是自觉吸收西方文化,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儒学文化的现代化。很显然,郭先生的主张也与牟宗三的看法不同。
在批判性地继承现代新儒家学者相关看法的基础上,郭齐勇先生形成了自己关于儒学文化之主体性的看法,可以概括为三点:第一,儒学文化的主体性体现为儒学文化的特殊性。儒学文化产生于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我们不能只对儒学文化中的概念、范畴进行抽象的分析和研究。同时,儒学文化的特殊性并不意味着它不具有普遍价值。我们应当突显儒学文化的特殊价值,例如道德性内容等。第二,儒学文化的主体性体现为自觉性。儒学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面临着如何将传统文化转化为现代文化的问题。但是,这种转化不应该是被动的,而应该具有自主性与自觉性。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我们只有坚持文化的自觉性与自主性,才能保持文化的特殊性。第三,儒学文化的主体性体现为独立性。所谓独立性,即保持自身的特殊性,不依附于西方文化体系,不以西方文化为标准。儒学文化虽然不能脱离其所产生的历史背景,但是这不意味着它不存在现代生命力。
总之,郭齐勇先生所说的儒学文化主体性,包括特殊性、自觉性、自主性和独立性等内容。需要指出,郭先生对儒学文化之主体性的强调不是封闭的、狭隘的,而是开放的。或者说,郭先生所说的儒学文化的主体性,突破了一元文化观,而形成了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有机互动的新文化观。
(二)坚持多元文化共同发展
梁漱溟开启了援引西学入儒学的文化现代化路径。此后,如何实现中西文化的交流融合,即成为现代新儒家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关于抗战时期的新儒学思想,郭齐勇先生认为,冯友兰先生将现代化等同于西化,将中西之分等同于古今之异(郭齐勇:《文化学概论》),由此中国文化、儒家文化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即脱离了其所产生的具体背景,这使得中国文化的主体性无法突显。与此相对,郭齐勇先生认同贺麟先生将西方文化的中国化与中国文化的现代化置于同等地位的观点(郭齐勇:《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不过,他同时指出,相对来说,贺麟先生忽视了中国文化的多元化。在郭先生看来,方东美的儒学文化观即弥补了此一缺陷,方先生的比较文化观强调文化的多元性,这不仅包括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比较,而且包括中国文化自身内部的比较,即儒家、道家、佛学等多元文化的比较。(郭齐勇:《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由此,郭齐勇先生在对新儒家的儒学文化观的比较和批评中形成了其自身的儒学观,即坚持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开放的儒学观。
 

《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书影
郭齐勇先生的儒学文化观所强调的多元文化,不仅指中国文化与外来文化,也包括中国文化内部的多元文化。中国文化有其自身的丰富性,儒学文化具有包容性,而儒学文化的包容性可以宽容和融会中国文化自身内部的多元性和外来文化的多元性。实际上,中国文化未来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复兴不能仅仅依靠儒学文化。那么,在肯定文化多元共存的基础上,如何实现多元文化间的交流互动呢?对于此一问题,郭先生的回答深受港台新儒学与海外新儒学的影响。他指出,唐君毅强调了中西文化相融合的可能性,并且认为中国文化的超越特性能够弥补现代化的弊病。(郭齐勇:《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牟宗三则主张,在对中国文化展开自觉反省的前提下,人们应当积极吸收西方文化中的有益因素,以弥补儒家文化的不足。牟宗三对多元文化的认识不是停留在相互比较的层面,而是以儒学的现代化为目的。(郭齐勇:《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杜维明认为儒学文化有其弊端,又认为西方文化不能代表现代文化。(郭齐勇:《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由此,郭先生认为,不论是儒学文化还是现代西方文化,均有其自身的不足,只有将儒学文化与其他先进文化相互交流、相互补充,儒学文化和其他文化才能相辅相成、共同发展。他认为,杜维明主张多元文化互动的目的不是实现文化的一体化,也不是陷入文化多元主义。杜先生强调在多元互动的过程中突显某些文化的普遍性价值。(郭齐勇:《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成中英先生特别强调融摄中西,强调知识与价值的相整合。(郭齐勇:《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研究》)郭先生赞同成中英先生的此一看法,他还特别注意到成先生将知识与价值相整合的逻辑顺序。
由此,郭先生充分认识到,海外新儒家对多元文化互动的实现方式不是一种简单的比较、累加或拼接;“融摄”与“整合”的实现始终要依据某种内在逻辑秩序,而多元文化的交流互动应当以儒学文化为主体,形成多层次的有机体系。由此,郭齐勇先生形成了自己以儒学文化主体性为基础的多元互动的文化观。按照郭先生的理解,多元文化互动交流的目标不是突显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比较研究只是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仍在于实现儒学文化的现代化。那么,儒学文化的现代化如何才能实现呢?郭先生给出的基本路径是,在多元文化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儒学文化自身的特性,将传统儒学文化进行创造性的转化,由此在实现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同时,彰显儒学文化自身的生命力与现代意义。总之,郭先生主张,今人应当以开放的心态面对儒学文化在多元文化互动交流中所进行的文化整合,并实现儒学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我们只有这样,才能保留儒学文化的民族特性,又能以儒学文化弥补现代性弊病。
(三)开放的新儒学
郭齐勇先生将其本人的儒学思想称为“开放的新儒学”。所谓“开放的新儒学”,即主张儒学与马克思主义、西方学术、诸子百家之学的相互拥抱、互补兼容。(郭齐勇:《中国儒学之精神》)而且,它拒斥中西两极对立和体用割裂的思维方式。
郭先生既反对“彻底重建”的所谓“儒学复兴”论,也反对“西体中用”或“中体西用”等模式。他认为,未来文化的发展既不是以中国文化消化西方文化,也不是以西方文化为主体,“很可能是中西文化不分主从地,更加广泛和深入地相互渗透、补充、综合”(郭齐勇:《中华人文精神的重建:以中国哲学为中心的思考》)。不过,他同时又说:“东方与西方间的种种切切,一定要有定力,有主心骨。”并说:“特别是以其中的儒家型社会文化为主,而不断融合、消化外来文化的新文化。”(郭齐勇:《儒学与现代化的新探讨》)在此,我们可以追问,郭先生的如上两种说法是否存在矛盾呢?笔者认为,郭先生强调中西文化不分主从,并不是说他不重视中国文化或儒学文化的主体性,而是将中西文化都视为价值对等的不同文化体系,因此不存在体用之分。郭先生的文化观是一种即体即用、体用不二的文化观。同样,郭先生对儒学文化主体性的强调也并非意味着他将西方文化视为工具性的存在,并试图将西方文化纳入中国文化的体系之中;他主张以一种开放的心态进行多元文化的整合。郭先生所主张的“文化整合”,不是将不同文化进行简单的拼接,而是一种“新的综合”。
那么,何谓“新的综合”呢?郭先生认为,新旧文化重新综合的过程即为文化解构与重构的过程。(郭齐勇:《文化学概论》)传统文化的解构不是将其内容简单判定为好或坏,精华或糟粕。前人在探索未来文化发展路径的过程中常常将“批判地继承”错误理解为:批判一部分,而继承一部分。也有部分学者做出逻辑顺序上的规定,即先批判,后继承。而郭先生则认为:批判与继承的对象是同一的,不存在先后逻辑顺序的分别;传统文化本身也不是僵化的、固定的东西,而是一个动态的、变异的、多元的立体网络;作为文化创造的主体,人不是置身于文化之外进行审视,而是存在于文化内部进行反思;只有在自觉反思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对其进行重构。(郭齐勇:《文化学概论》)郭先生所理解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不是截然对立的,他认为,传统文化其实是现代文化的根源,而现代文化产生于传统文化的合理层面。一方面,民族文化本身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因为随着人们思维水平的提高与社会的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之中的潜在价值不断被发掘;另一方面,现代文化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共同构成的。
综上所述,郭先生提出的“文化整合”,是在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交流互动的背景下,以儒学为主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解构与重构,形成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创造性的现代文化。而实现此种文化整合的内在动力是什么呢?按照郭先生的理解,中华民族文化自身的文化认同与精神价值即为文化整合的内在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一脉相承的根本动因。中华文化的“天下”观念本身即超越了民族与地域的界限,而此种以包容性为核心的文化价值观念为儒学文化吸收外来文化提供了可能性与现实性。郭先生开放的儒学观说明,儒学文化以其自身的开放性和包容性融合了多元文化,而使得其自身成为一种具有创造性、实践性和生命力的现代文化。
二、开放的新儒学的实践面向
郭齐勇先生明确指出:“我所谓开放的新儒学或新儒家……是参与现代社会的生活。”(郭齐勇:《儒学与现代化的新探讨》)这表明郭先生所建构的开放的新儒学,不是一种虚玄挂空的文化理论,而是始终关注生活世界和社会实践层面的新儒学。郭先生开放的新儒学创造性地继承和诠释了传统儒学的生命智慧,克服了现代化所引发的天、地、人、物、我相互疏离的问题。郭先生注重儒学“仁”的核心价值,注重儒学在现代法制、现代管理和生态伦理等领域的实践面向,注重其促进现代化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开放的儒学与现代法制
郭齐勇先生指出:“中国人文精神其实不是别的,就是孔子‘仁学’的精神。”(郭齐勇:《道不远人:郭齐勇说儒》)在儒家思想系统中,就人自身而言,“仁”是人的本质规定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道德自觉意识。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仁”是天下一家的价值理想。郭先生以“仁”作为根本原则来理解和诠释传统的礼法社会。
法制的成熟是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标志,而血缘亲情常常遭到人们的批判和否定。在实践上,儒学特别强调血缘亲情的重要性,而这似乎与现代法制相冲突。但是,郭先生不这么看。他认为,“亲亲互隐”和容隐制是符合人性的,符合普遍性的价值观念,它们不仅不与人权相违背,反而包含着尊重与维护人权的意识。进一步,儒家的“亲亲互隐”和容隐制非但不与现代法制原则相冲突,而且是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之相关内容的修正和补订。以“仁”为核心的“亲亲相隐”和容隐制,有助于“反思今天的法律条文中的不合情理的成分,使现代法治社会的建构更加健康与人性化”(郭齐勇:《〈儒家伦理新批判〉之批判》)。儒学中以血缘亲情为实践基础的“仁”,不只是社会的道德规范,也是一种内在的道德理性与道德是非判断的能力。儒学之“仁”能够为当今社会的法律体系运行提供内在驱动力。“为仁由己”的儒学精神即强调个体自我抉择的自由意识。此种自由意识不是纯粹的意识问题,而是当下抉择的实践问题,强调每个个体不可逃避的责任与义务。由此,儒学“仁”的思想内核即为现代法制提供了心性根源和人性基础。
《〈儒家伦理新批判〉之批判》书影
礼的权宜性常常遭到今人的诟病,在某些人看来,它似乎会破坏良善的社会制度和规范。但在郭先生看来,“礼”的“权宜”原则(“权”)不是“非礼”,“而恰恰是以看似非礼的形式表现了对礼的本质精神的一种最好的贯彻”(郭齐勇:《儒家伦理争鸣集——以“亲亲互隐”为中心》)。虽然礼的形式与具体内容应当因事制宜,但是“礼”的精神核心始终蕴含着道德价值,将一贯的普遍性与绝对性包含于其中。郭先生认为,中国文化不仅有“仁”的理想境界、德行修养与内在超越性,也存在着系统的现实治理的制度。(郭齐勇:《文化学概论》)儒学所建构的社会制度依靠“礼治”,“礼治”区别于“人治”与“法治”,而以“德治”为核心。儒学的“礼”,非但不与现代法制相冲突,反而是对现代法制的重要补充。“德治”不仅是对外在制度的要求,也意味着人的内在德行修养;而内在德行修养的提高,即有助于现代法制的建设与施行。他认为,以儒学传统的礼法精神处理现实法制问题,这会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文化学概论》书影
(二)开放的儒学与生态平衡
现代化带来的污染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即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问题。郭齐勇先生认为,中国古代儒家十分重视生态发展与人类生存的关系,关注天、地、人、物、我的共生问题。所谓“天人合一”,即儒学在形成天人、物我相分的自觉意识基础上重新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强调的是顺应自然而不是片面征服、绝对占有自然”(郭齐勇:《中国文化精神的特质》)。《孟子·梁惠王上》曰:“斧斤以时入山林。”《荀子·王制》曰:“斩伐养长,不失其时。”从孔子到孟子,儒家都很重视生产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密切关联,强调农业生产不能过度损害生态环境。
人与自然相统一、人与自然共同发展的观念,是“天人合一”理念的体现,同时符合儒学的核心原则——“仁”。儒学“仁”的原则所蕴含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的思想,即指向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由此,郭先生认为,每一个人都是以他人与社会为媒介,肯定自己和成就自己的。他说:“个体必须通过社会群体的现实生活,通过家国天下,把自己实现出来。”(郭齐勇:《中华传统和谐文化资源的创造转化》)就个体性的人而言,每个人都以成全他人作为实现自身、发展自身的途径。儒学始终存在“天下一家”的人文理想,希望打破民族、国家的界限,将王道推行于整个天下。但是此种“一统”的理想,不是实现民族或文化的同一,而是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实现和谐统一,在分别与对立的前提下兼容并包。就作为“类”的人而言,自然是与人类相对待的存在。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以成全自然环境的发展为前提,而自然环境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为人类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必要资源。由此,“仁”所展现的人与天地万物和谐一体的思想境界,具体表现为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说明仁德不仅是针对个人修身,也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为尊重他者和成全他者。他者,即包括社会性的他人与自然界。
总之,郭先生所主张的这种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儒学发展观,可以有效对抗现代化所带来的利己主义,为环境伦理、全球伦理的建设提供重要的思想基础。这种人与自然一体的和谐思想,不仅为人类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和人文环境的生态平衡提供睿智,而且为现代社会管理和企业管理提供重要的思想资源。
(三)开放的儒学与现代管理思想
郭齐勇先生认为,“万物一体”的儒学思想提供了一种整体管理的观念。(郭齐勇:《中国的管理哲学智慧》)天、地、物、我是彼此关联的整体。王阳明《传习录》曰:“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张载《西铭》曰:“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天地万物与人共同构成和谐的统一体。这种和谐一体的观念在现代管理中表现为整体性的经营管理之道,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整体和谐。不过,在郭先生看来,整体和谐的思想不是指完全的同一,而是“和而不同”(《论语·子路》)。《礼记·中庸》曰:“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是万物生存发展的根据。《礼记·乐记》曰:“和,故百物皆化。”《荀子·乐论》曰:“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可见,传统儒学思想中极其推崇“和”的观念。“和”既是宇宙生成的动力,又是社会运行的法则。在现代管理思想中,“和”的观念展现为容纳相异的人才、意见(郭齐勇:《中国的管理哲学智慧》),使其在交流互动的过程中共同发展。
《礼记》书影
创造革新的儒学思想在现代管理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郭先生所主张的开放儒学始终强调儒学不是僵化的,而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儒学自身始终处于不断的自我否定、自我更新、日生日成和变化日新之中。创新性是开放儒学的重要特点。因此,在现代企业文化建设和现代管理思想的形成过程中,郭先生认为,我们要始终关注创新意识的培养。创新的动力,源于事物自身内部的张力与矛盾,与“和而不同”的理念相一致。只有尊重差异性,才能保持管理体系内部的生命活力与发展动力。他引用孔子之言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以此说明“变动不居”的革新精神应当作为经营管理之道的重要内容。
因革损益、与时俱进,是郭先生用以建立开放的儒学的两个重要原则。开放的儒学即立足于对传统儒学的损益。现代管理实践中同样需要变革、创新,以作为其发展的根本途径。
三、结语
总之,郭先生开放的新儒学观及其新儒学思想始终坚持主体性、多元性和开放性的原则。坚持文化的主体性,即强调文化的特殊性、自觉性、自主性和独立性;坚持多元文化的共同发展,即强调中国文化内部的多元与世界文化的多元;坚持文化的开放性,即在坚持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强调对多元文化进行新的综合、解构和重构。
郭先生开放的新儒学观及其新儒学思想不是蹈虚挂空的玄谈,而是可以落实于生活世界的实践方案。郭先生开放的新儒学可以有效对抗现代性弊病,为完善现代社会法制、社会管理等提供有益资源。例如,他认为,“亲亲相隐”“权宜”等原则可以为现代法制提供补充;“天人合一”所蕴含的天、地、人、物、我的和谐一体观念,可以为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生态平衡提供睿智;“和而不同”“变动不居”的传统思想可以为现代管理提供创新思路。
由此,郭先生始终强调,重视和发掘中国传统儒学思想资源,不是主张全面复古,也不是以传统思想对抗现代文化,而是以多元开放的心态面对传统儒学思想,并进行创造性的转化。
 
作者简介:
高一品,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先秦秦汉哲学与中国现当代哲学研究。
丁四新,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现兼任中国哲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周易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哲学会副会长等。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儒家经学和简帛思想的研究。著作有《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楚竹书与汉帛书周易校注》《先秦哲学探索》《周易溯源与早期易学考论》《洪范大义与忠恕之道》等,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本文刊载于《走进孔子》2022年第4期。本刊出版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刊文字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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